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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暴力

重庆 12-04 18:22  悬赏 20  发布者:HBE5939 回答:(2)
我2008年3月和丈夫结婚我同意过户,在此之前我有一套房子。同年9月我把房子卖了,又重新购买了一套房子,在丈夫的要求下,过户时房产证写上了我和他的名字。婚后有一女儿2岁多,2年来经常殴打我,实在不堪忍受,想提出离婚,听人说我提出离婚房子就要给他一半,请问这能算婚前财产吗,我该整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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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04 21:12
基于公平原则,你应该多分。
回复时间: 2010-12-05 21:59
**重新购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鉴于你丈夫有家庭暴力行为,你可以要求其赔偿,在分割财产时可以要求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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