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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买的房子要被政府收回

河北-张家口 09-15 18:58  悬赏 0  发布者:wq7758…… 给我留言  回答:(5)
律师您好,我丈夫生前是一名教师,一直居住在学校买的家属房里。丈夫去年去世后,我与学校签订协议以19000元的价格将房子买到自己手中(此价格经房产部门评估,但是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现在开发商要拆迁,其中有政府参与。政府以学校所卖房产没有经过拍卖,我和学校所签买卖合同无效为由,要收回我所购买的房屋。请问这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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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15 19:03
不合理,可起诉学校。
追问:

那政府有权收回吗??

回答:

政府无权收回。

回复时间: 2014-09-16 10:40
您好!
不合理,应当给予补偿安置。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存在巨大利益的,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4-09-16 09:19
你好,不合理。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2)周转补偿费 (3)奖励性补偿费,不同的房屋性质会获得不同数额的补偿,如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新闻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拆迁中存在巨大利益的,建议主动采取措施积极争取,以获得更多的补偿。根据我们专业律师的代理经验,主动出击会获得更多补偿,甚至翻倍,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4-09-17 15:39
你好,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任何人不得随意确认无效,所以政府无权收回你的房屋。
回复时间: 2014-09-18 09:34
你好!
政府无权干涉你与学校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要你的合同未被法院判决撤销,政府就不能收回你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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