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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分摊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费百分之六十合法吗?

陕西 09-18 04:28  悬赏 0  发布者:578966……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公司与成都家合物业公司签定的物业服务承包合同,我公司负责管理,除去开支后,利润家合物业公司分摊百分之六十,我公司分摊百分之四十.实际成都家合物业公司并不知情,合同为期诈行为.有证据证明事实上是开发商冒用成都家合物业公司的招牌分摊利润合法吗?在哪里能找到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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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18 07:36
那是不合法的
回复时间: 2014-09-18 08:26
不合法,涉嫌合同欺诈,同时构成侵权。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4-09-18 08:38
您好,这是不合法的,涉嫌合同工欺诈。
我的补充: 2014-09-18 08:38
涉嫌合同欺诈、
回复时间: 2014-09-18 09:05
不合法,属于显失公平合同,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合同。
回复时间: 2014-09-18 10:31
合同法有规定,合同存在欺诈属于可撤销合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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