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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刑事案

河南-漯河 09-18 13:13  悬赏 0  发布者:许英子 给我留言  回答:(8)
被人打致轻伤,打人者刑事拘留一个月,取保后审,没赔医药费民警说他们也没办法,后我进京上访,派出所拿国家救济款,要我签不追究打人者的邢事责任,在不知道是国家救济款的情况下签了字,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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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18 13:15
可以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9-18 13:22
构成轻伤或以上的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9-18 13:33
轻伤以上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9-18 13:34
不存在国家救济款项的,你可以起诉要求民事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9-18 14:10
应当追究对方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9-18 15:25
你好,这同样是可以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4-09-18 16:01
可以要求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9-18 22:21
1、如果已被刑事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
2、近亲属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及早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到最真实的事情经过,安抚嫌疑人的情绪。
3、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初步判断看有无构成犯罪或者有无自首、立功、从犯、未遂等从轻、减轻的情节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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