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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否损坏名誉权?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山西-朔州 09-19 10:47  悬赏 0  发布者:sjdbbl…… 给我留言  回答:(3)
A(指:男方),B(指:女方),俩人相处3年。后B因家庭原因及A家庭原因,B拒绝与A进行结婚并提出分手后。A丧心病狂,在B的亲戚、朋友的手机号码上发放骚扰短信(其中内容不堪),并且在B的QQ,微信上面发放B的裸照、污秽的话语,在本城区的贴吧上面发放寻人启事(B已经与A断绝联系),将B的家庭住址,姓名、照片等公布在网上,并污蔑事情经过,逼迫B同意与他结婚。
希望咨询律师,以上情况是否侵犯名誉权等,构成什么刑事责任?需要咋样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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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19 11:33
可以报警的
回复时间: 2014-09-19 13:57
答:情节严重时,涉嫌侮辱罪。
追问:

网上散发的话语是否经过网络警察

回答:

答:可以直接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9-19 15:59
你好对方涉嫌违法犯罪,报警处理问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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