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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四个多月了,还没着落

四川-成都 09-21 16:28  悬赏 0  发布者:维邦阿郎 给我留言  回答:(8)
马路上,被逆行的电动车撞了,当时胳膊流血。报警后,警察建议我跟着对方(代称B)去检查治疗,但对方确实人多蛮横,我就自己去医院处理了,轻伤。之后去交警队几次处理,可对方一直没出现,而我没有B房任何信息,也只能通过警察来处理这件事情。处理交警说他给B打了多次电话,B也越发的不配和。如此过去了四个多月了,案子一直没有得到了解处理,我该如何找到突破口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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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9-21 20:57
协商不好,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9-21 21:59
您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
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
回复时间: 2014-09-21 16:36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回复时间: 2014-09-21 16:40
法院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9-21 16:59
可以要求交警先作责任认定,再据损失,主张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9-21 16:59
你好,可以根据交警的责任划分要求对方承担赔偿。协商不好,可以向法院起诉
追问:

当初现场民警好像只登记了信息,明确说了是对方逆行,该全责,之后叫我去交警队写了个事故说明,其他的好像没有什么了。目前,感觉交警也忘却了了这档非机动车交通事故!

回答:

可以催促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走法律程序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9-21 18:13
可以起诉对方  要求交警出具责任事故认定书
回复时间: 2014-09-21 20:30
由交警划分责任,然后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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