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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跟村委会和镇政府打场官司

浙江-衢州 09-21 20:55  悬赏 0  发布者:xuhong……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需要求助!我想跟村委会和镇政府打场官司。今天我也去咨询当地的律师,他们不敢给我打这场官司,说这场官司难打!不好打!因为是跟政府打,官官相护,赢了也是输。我问他们我可不可以请外地律师打这场官司?他们说;“可以,但是没人会帮我打这场官司,因为这件事不难解决,通过信访都可以解决,而且见效快,效力高”。但我不相信信访,因为他们都说了官官相护,那我还敢相信信访吗?他们还说:“这场官司请本地律师打最多3000元左右费用,要请外地律师打也许2--3万元也说不定!因为律师是要赚钱的,没钱赚的事没人会干,再说大老远的跑来跑去开销花费那都是要人民币的”。唉!想想他们这话说的的确很有道理,也很现实。如今,我这还负债累累,靠打工3000左右每月的工资,还要养儿养女,哪有这个财力啊!为此我还是不甘心!跪求各位能人帮我出谋划策,给我指明解决问题的途径。言归正传,说说我和村委会和镇政府的事:
   2014年9月12日,镇政府给我父亲下了张《强制断电事先告知书》告知书如下:
   XXX(我父亲的名字)即当事人名称或姓名:
    经核实,你(单位)在XXX村从事生猪养殖,养殖场所属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养殖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
    根据县“三改一拆”及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决定对你养殖场于2014年9月15日采取强制断电措施,特此告知。请你于2014年9月15日前妥善处理在养生猪,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XX县XX镇人民政府公章
                                                      2014年9月12日
   以上告知书是告知我父亲的,并不是我。9月15日上午,镇政府联合公安、供电局等多部门强制拆了我的三相360V的农用电电表,并没收电表,注销用户。为什么说电表是我的,因为我的三相农用电电表,是我2008年向当地供电局申请批准安装的,用途是对外加工,即碾米、加工鸡鸭鱼猪饲料。也可以说是养殖加工。即对外也对内,生活所需。加工群体是本村80多户村民。用电场地是通过土管部门严格审批和准许的,有土地证。用电表箱是安装在加工厂屋后电线杆上,没有任何通向养猪场地的设备和电缆。加工厂虽是我建,但是操作加工人员是我父亲(因我要上班没时间),是我雇佣的,所得的加工收入归我,工资以让他加工自己养猪的饲料相抵。因此,既是镇政府认为加工饲料是助长继续养殖的源头,那么,也应该通知我,责令我、让我劝导我父亲停止对猪饲料的加工,而不是在我多次沟通和交涉中了解清楚事情情况下,一意孤行!将错就错!横生歪理!把责任推来推去,把我当皮球一样踢来踢去。我坚信冤有头、债有主,而不是殃及无辜。我也相信政府是公平、公正的。我也支持政府对违法用地、违章建筑、污染养殖的执法。
   说说我和我父母的家庭关系:我和我父母分家立业,财产分割,各管各的经济收支。100多平米的生猪养殖场是我六十多岁的父母经营,使用所有权也是他。跟我没半毛钱的关系。养殖场用电是二相220V生活用电,没有三相360V用电。而我在当地工业区打工上班,老婆在镇上经营小店,照顾儿女上学,家中农事基本不问不顾。政府2014年9月12日下达的《强制断电事先告知书》当事人名称和姓名并不是我,而是我的父亲。结果在2014年9月15日,多部门联合行动强制断电却把我的三相360V农用电强行断电拆除,并且供电部门已注销我的三相农用电户号,给我造成生活上的不便和经济上的损失!
     事情因果是镇政府在执行县“三拆一改”及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中不仔细、不认真、不纠错,错误的把我的三相360V农用电强制断电,并拆走电表。我及时与村干部及片区干部多次沟通交涉无果,他们也认识到了这次事件存在过错,但就不认错!也不纠错!一意孤行!横行歪理!我有沟通交涉的录音,也有通话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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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22 08:42
和你要委托的及愿意为你帮助的律师具体联系
追问:

罗律师您好:在我当地的律师是不会帮我的,毕竟是跟官府打官司,而且是本地官司,既是打赢也是输,这是他们告诉我的,我输不起!

回复时间: 2014-09-21 21:14
可以起诉索赔
追问:

问题是当地律师不愿帮我打这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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