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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借条这么写行吗 麻烦大家了

北京-宣武区 09-22 10:03  悬赏 0  发布者:tianyu…… 给我留言  回答:(3)
借条

今田某(身份证号:)借给王某(身份证号:)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即200000.00元,自2014年9月25日至2015年9月30日,期限12个月,利率为一年12.5%,利息共计人民币两万伍仟元整,即25000.00元,全部本息于2015年9月30日一次性偿还。

借款人:签字(按手印)
                                               2014年9月25日


出借人用签字吗  身份证号用写上吗 这么写有法律效应吧。。 用找担保人或见证人吗
利息12.5%一年 不超过4倍吧 是按5年的利率算,还是1年的利率算呢 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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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22 11:10
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4-09-22 11:36
没有写不予偿还的违约责任。建议这种拮据最好是要求债务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或者保证人
回复时间: 2014-09-22 22:01
身份证号用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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