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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生育保险问题

广东-广州 09-22 10:18  悬赏 0  发布者:245202…… 给我留言  回答:(2)
各位律师好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生育保险是2014年4月买的,现在预产期是2015年4月,社保会继续交费。
问题:1,我这样的情况能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吗?
2,能享受哪些生育保险的报销呢?
3,大概能报多少?
4,要是我分娩后就不继续保险交费,后面的生育津贴是否能享受?
5,我要什么时候去用这个生育保险呢?因为要到分娩都够一年的时间,我能不能在分娩前先用借寄的方式使用,还是用等社保满一年后才能报销?
希望各位律师能百忙中抽出时间为我解答,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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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22 10:21
这是可以补交的
追问:

怎么补交呀?

回复时间: 2014-09-22 16:36
请咨询社会保险局,有需要可以和本律师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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