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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西安,我是在进公司之前领的证,但是婚礼是在职期间办的,请问这种情况可以有婚假吗?我是首次结婚

陕西-西安 09-22 11:20  悬赏 30  发布者:微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在西安,我是在进公司之前领的证,但是婚礼是在职期间办的,请问这种情况可以有婚假吗?我是首次结婚,并且晚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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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22 14:28
这是应该有的
回复时间: 2014-09-22 14:47
您好,“第三十六条 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接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
职工达到晚婚年龄而未婚的,在参加集资建房和分配住房时,与已婚者享受同等待遇。
农民和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和奖励。”——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9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建议您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未果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未果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9-22 15:14
应该有婚假。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接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4-09-22 16:08
应该是有的,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二十天,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接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
回复时间: 2014-09-22 16:33
应该有的,《劳动法》有规定
回复时间: 2014-09-22 17:05
法律认可的是领结婚证的时间
回复时间: 2014-09-23 10:29
是有婚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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