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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湖北-潜江 09-23 20:01  悬赏 25  发布者:毕国庆828…… 给我留言  回答:(2)
潜江市中心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书         鄂潜医所法鉴字第112号
一、基本情况
委托人:潜江市公安局交通支队一大队
委托鉴定事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及后期治疗费用和护理时间
受理日期:2014年7月7日
鉴定材料:潜江市中心医院门诊病历复印件一份;潜江市中心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一份(id号1401080517)
鉴定日期:2014年7月8日
鉴定地点:潜江市中心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
在场人员:xxx  xxx
被鉴定人:xxx,男63岁,1950年12月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身份证住址:xxxxx
二、检案摘要
1、检要案情     2014年1月7日因乘车时受伤,右胸着地,感胸疼痛、心慌、呼吸时加重。胸片示‘右多肋骨骨折’收入院。
2、病历摘要     潜江市中心医院住院病历记载:入院时表情痛苦,右胸前外侧压痛,可及骨擦征,双肺呼吸音清晰。x片示:右第5~9肋骨骨折;右侧少量胸腔积液。以‘右侧肋骨骨折、胸腔积液’住院174天。
三、检验过程
1、检验方法    按照(sf/zjd0103003-2011)对被鉴定人xxx进行法医医学临床活体检验。
2、体格检查    2014年7月7日临床法医学检查:神志清楚,右胸部疼痛。
四、分析说明
根据被鉴定人xxx送检的临床病例记载、临床法医学检查,现分析说明如下:
1、被鉴定人xxx2014年1月7日因乘车时右胸部受伤事实清楚。
2、被鉴定人的受伤史及临床x片检查,认定‘右第5~9肋骨骨折;右侧少量胸腔积液’临床诊断成立。
3、被鉴定人右第5~9肋骨骨折,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667-20024.10.5b)4肋以上骨折构成x级伤残;据湖北省司法鉴定协会鄂司鉴协字2号一.(四)(五)综合评定、休息时间为受伤之日鉴定前一日止,护理时间30天;无后期治疗费用。
五、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xxx右第5~9肋骨骨折构成x级伤残。
2、休息时间为受伤之日至鉴定前一日止,护理时间30天;无后期治疗费用。
六、落款
司法鉴定人签名并盖章
证号421412232017
司法签定人签名盖章
证号:421410232004
(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专章)
二〇一四年七月八日
请问各位律师评这份法医鉴定书可以得到多少?
问题补充:
张律师你好!在交警大队算了一下是交通费6元一天,营养费50一天,护理费63一天,伤残费35000多元,合计5万多元。请问法医鉴定书休息30天有没有护理费和营养费这些?由于63就没有误工费,但是应该有精神抚慰金对吗?交通局说双方都没有责任,但是是坐公交车故障失灵引起的,这样说合理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23 20:12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回复时间: 2014-09-24 09:18
不合理。这个案子若到法院起诉肯定不止这些钱。请注意对方车辆的投保情况。
追问:

刚进医院的那天,公交车公司的科长要我报假案,说是在等公交车时被撞的,这样保险公司就可以全陪。因为是在车内发生的,他说最高只能保一万,其他的费用都由他们公司承担。我没有同意,要不然我就成了骗保帮凶了。请问这种官司请个律师估计多少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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