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行政诉讼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吴健弘  宋昕  王远洋  朱学田  
该问题已关闭

住建局应对谁处罚?

河南-焦作 12-07 09:02  悬赏 0  发布者:直向前 给我留言  回答:(1)
甲居委会为解决本居委会群众住房困难,向政府申请建居民安置楼,县政府审查后做出批复,划拨40亩土地供甲居委会建居民安置楼,并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后甲居委会与已乙公司(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联合开发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按成本价提供给甲居委会3万平方米住房,乙公司搞图纸设计,设计规模由乙方自定,土地、规划手续由甲方负责提供。随后甲居委会办理了建设规模为4万平方米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交给乙公司施工,住宅建成后经住建局勘测超建8000平方米,根据城乡规划法及河南省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住建局对甲居委会作出:①没收违法收入8381467.5元;②并处1960604.73元罚款。问:住建局应该对谁做出处罚?甲居委会还是乙公司,或甲乙双方共同处罚?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07 09:06
如果不服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可以电联一下,将处罚决定发一下。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江苏南京
河北保定
山东东营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44785
上海 静安区
人气:16386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2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