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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广东-深圳 09-24 18:57  悬赏 20  发布者:liuyua…… 给我留言  回答:(2)
本人在参加公司参与的展会期间,因会展招牌倒塌砸伤,经当地医院检查,耳朵处需要缝三针,身上多处擦伤。事后医疗费用油展会主办方出,此外也给了我一笔赔偿金。我这种情况是否在工伤保险的范围内,是否可以获得保险金,公司是否需要另外给我一笔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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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24 19:56
工伤要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具体可以进我网站查阅相关案例。
回复时间: 2014-09-24 20:12
属于工伤。
1、尽快收集证据申请工伤认定。
2、如果公司在事发30日未申报工伤认定,自己或近亲属要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从发生工伤事故时算。
3、工伤认定后要进行劳动能力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要求赔偿数额。
4、单位没有缴纳保险的,公司要承担所有工伤费用。
5、要求赔偿项目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伙食补贴、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伤残鉴定费、护理费、对应等级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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