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毕丽荣  徐荣康  龙宇涛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撞车后的相关问题

北京-昌平区 12-07 12:51  悬赏 0  发布者:stony1…… 给我留言  回答:(3)
您好,我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下,谢谢!
前段时间,我开车把别人的车撞了,我全责,双方的车都上修理厂修理,走的是保险,现在对方的车修好了,我想过去把修理费垫付,把对方的车给提出来.现在对方要求我赔偿他的交通费,还有车辆损失费,还有医药费.(关于医药费本来可以走保险的,我当时也让他去交通队改单,走保险,但是他没去,自己去医院看了下,也没什么事).在这些争议没有解决前,他不去办理提车手续.
   我想知道,1-这些费用我是否该承担,承担多少,按什么比例承担.
           2-在争议期间,交通费(就是上下班的交通费)是否还要我承担
             3-如果没有办法解决,保险公司这块怎么办,对我上保险有否影响,两年时效过了后,修车费用该怎样承担.
        十分感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07 13:07
在你的交强险范围内承担对方的实际损失,包括误工费和交通费,修车费等
回复时间: 2010-12-07 14:25
1、按照事故责任进行赔偿,产生的医疗费你应承担。2、上下班的交通费不应你承担,人身损害赔偿中的交通费时在就医治疗过程中产生的,才由你承担。3、不会没有办法解决的,可以最后通过诉讼解决。过了诉讼时效,对方就丧失了胜诉权。
回复时间: 2010-12-07 14:31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安徽合肥
广西贵港
山东淄博
江苏苏州
湖南长沙
浙江金华
江西南昌市
河南周口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09711
河南 郑州
人气:531223
湖北 襄阳
人气:439122
四川 成都
人气:796713
福建 厦门
人气:124121
重庆 渝中
人气:39726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9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