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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前夫重新结婚,他的财产应如何分割及对我女儿的影响

江苏-扬州 12-07 15:38  悬赏 0  发布者:122844……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我04年和我前夫离婚至今,有一女儿随我共同生活至今,现已上大学(20岁)。在我女儿11岁时,他和另一女人同居至今(她也有一个女儿,现已结婚,并不在一起生活)。当时他们签了一份协议书(我有复印件)。内容大致是:两人共同生活,经济上互不干涉,财产也各归各的子女。现女方向男方提出要领结婚证,问:如果他们现在领结婚证,以前他们签的协议还有效吗?他们的财产又该如何分割呢?对我女儿今后又有何影响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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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07 16:23
夫妻可以约定财产各自所有。他们已经约定,而且之前都是婚前财产,不影响。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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