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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随州金色港湾小区延期交房违约事项的咨询

江苏-苏州 09-26 21:23  悬赏 5  发布者:F1703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于2011年年初在随州金色港湾购得住房一套,当时购买时房子刚开始打地基,开发商承诺到2011年年底即可收房入住(此项在之后的购房合同上也有注明),但一直到2012年年初此小区仍在建设中,根本无法达成交房所具备的条件。
因当初本人一直在外地上班,无法及时了解房屋动态,所以开发商便找各种理由进行搪塞。期间也曾在售楼部找过他们几次,但都是不了了之,没人愿意来给个说法。
截止今日所购房屋已拖延将近三年,也未曾接到有关金色港湾开商通知业主收房的消息。所以想请问一下针对此类问题我们将如何应对,  如果能与开发商进行交涉能够按照购房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将所购房产退回为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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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27 13:33
提供合同,具体委托律师,可以交涉,
回复时间: 2014-09-27 17:58
应该退房条件已具备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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