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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倒人

山东-淄博 09-27 19:16  悬赏 0  发布者:天边的蝴蝶 给我留言  回答:(4)
公务员开政府车撞倒人,15天后死亡,责任在死者,死者当时有饮酒,在去政府拐角处撞倒。请问应该怎样判?公务员有什么样的责任?政府有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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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淄博]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3508951909
  • 108508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9-28 13:10
你好,对方非主要责任的话不涉及刑事问题,协商赔偿不成可起诉解决,对方履行职务行为的话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9-27 19:50
对方应承担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9-28 09:24
需根据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确定公务员方是否有责任,有责任的,可以要求政府赔偿。
回复时间: 2014-10-05 10:54
公务员不是主要责任以上就不负刑事责任,政府要承担民事责任,不过车辆都有保险,保险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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