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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新疆-乌鲁木齐 09-28 11:02  悬赏 30  发布者:w20739…… 给我留言  回答:(8)
律师,您好:
我于2013年在西山桃源九点阳光以按揭形式购入住房一套,当时因为名下已经有一套住房,卖方业务员建议我将这套按揭房先购买到当时自己的女朋友名下,说是可以不用交税,等到房产证下来以后再办理过户。后来我和女朋友感情破裂,她拿着购房合同消失,到现在为止找不到人,导致我无法正常办理过户和入住,当时买房的资金全从我的银行卡流出,已经到银行做了复印,只是购房合同现在是我前女友名字,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做,请律师能给予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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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9-28 11:44
向法院起诉确权
回复时间: 2014-09-28 11:13
你好,按揭也是你在还吗?
回复时间: 2014-09-28 11:14
你不用担心,这事情可以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9-28 11:40
直接电话联系方律师。
回复时间: 2014-09-28 12:37
可以起诉确认所有权
回复时间: 2014-09-29 14:03
建议继续寻找你女友,否则没法处理此事。
回复时间: 2014-09-29 17:56
我认为不能要回房屋产权,你可以提供你付款的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你女友还您为此房屋所支付的款项。
回复时间: 2014-09-29 23:43
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该房产确认所有权,即立即提起确认之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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