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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河南-周口 09-28 20:04  悬赏 0  发布者:z81489……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叫刘云梦,在2014年9月23晚上5点,我下班回家骑摩托车撞倒一个三轮车一个大爷摔倒在地,带他去医院看病,一开始说病情好了  在住院休息几天就没事了  可是在9月28号的时候去医院  医生又说病情严重  要拿20000  可是之前看病都把钱花完了  现在真的没钱了 怎么办?  会付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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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28 20:44
让对方起诉法院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9-28 20:49
我将条件列于下方,您对照一下,当然要考虑其他一些情节,如不报警也不会被追责。 
我国《刑法》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刑法133条作了进一步明确。构成交通肇事罪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四)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三、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四、“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 [河南-周口]
  • 李光辉律师 VIP
  • 电话:13403880004、13693940189
  • 23158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9-29 08:06
如果实在服不起,就等事故认定,等对方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9-28 20:29
协商或调解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9-28 20:35
让对方起诉法院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9-28 21:57
不负刑事责任,一般民事纠纷
回复时间: 2014-09-30 10:51
你好,应该不会付刑事责任,有无报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如何划分责任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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