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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折断两颗门牙事故

黑龙江-哈尔滨 09-28 22:13  悬赏 0  发布者:wcbwyz 给我留言  回答:(2)
孩子10岁,课间在学校操场上走时被别人在后面意外撞倒,撞孩子的那个学生没找到,这种情况怎么划分责任和赔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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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29 07:28
这是可以要求学校负责的
回复时间: 2014-09-29 08:52
您好!根据过错承担责任。过错责任的意思是有过错则承担责任,无过错则不承担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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