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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收养关系后,能否得到财产分割

广东-深圳 09-29 02:38  悬赏 0  发布者:xiesha…… 给我留言  回答:(6)
因养母在2008年10月18日于深圳被车撞死,得到赔偿人民币53万元。后2012年6月由于养父子关系不合,在当地法院由双方协商达成后,制定了解除养父子关系协议书。给于了养子75000元后,就未联系。这期间养子多次打邻居家电话关心养父如今的生活情况,现在养父去世,是否能获得遗产分割
补充:因养父于2012年4月结婚,我都未曾知道,现如今还不到3年就去世了。我特难过,也不知道死亡的原因。那么我是否有权想法院提起诉讼?
补充:我有养父的口头遗嘱[这次虽我们养父子关系解除了,也是为了想你更能独立的生活,若你悔改了,我们还是一样的父子,我去世后你和我现在的妻子财产各分配为养子得养母的全部,我的一半由你和她各一半,现有的财产个一半。]这是遗嘱,请问我有权追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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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29 09:41
如果已经解除收养关系,那么养父母的财产遗产无权再继承。
回复时间: 2014-09-29 09:52
如果遗嘱有效,你可以要求分得财产
回复时间: 2014-09-29 11:42
解除收养关系后则无继承权。
口头遗嘱仅在病危时有效。
回复时间: 2014-09-29 12:08
关系解除,无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4-09-29 13:23
你好!
收养关系解除后,你无权再继承遗产。
回复时间: 2014-09-29 14:06
已经解除抚养关系,你没有法定继承权,如果口头遗嘱有证据证明,可以按照遗嘱的内容取得遗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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