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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性房产纠纷

北京 09-29 15:42  悬赏 0  发布者:kakuki…… 给我留言  回答:(15)
您好:
     情况描述:
1.爷爷奶奶已经过世,爷爷名下有一套单位福利性住房,此福利性住房有房本,爷爷过世后,此房本的名字还是爷爷的名字,没有经过变更。
2.爷爷奶奶有三个子女,老大-姑妈,老二-我爸,老三-我叔叔(叔叔已经过世)。
3.前期已经和老大-姑妈,老三-我叔叔的儿子一家协商好,我们出钱买房子,之后过户,过户到老二-我爸名下,但是老三-我叔叔的儿子一家现在反悔,欲上法院,走诉讼程序,我该怎么办?
问题:
1.如果走法律程序,法院给受理吗?(我听说福利性住房纠纷法院不受理)
2.我该怎么办?(找律师迎接官司?能推荐一些这方面声誉好的律师事务所吗?)
谢谢您。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29 15:44
你好,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回复时间: 2014-09-29 15:48
这是可以诉讼解决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3498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9-29 15:52
1、之前继承人已经达成协议的,可向法院起诉按所达成的协议继承。
2、没有达成协议的,向法院起诉,要求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遗产。
有房产证,可以办理继承过户,或者公证处办继承公证或者去法院起诉解决。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回复时间: 2014-09-29 15:44
你好,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回复时间: 2014-09-29 15:46
你好,对协议反悔,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如果对方已起诉积极应诉。
回复时间: 2014-09-29 15:48
要看房产性质;
协商是否有证据;
如需法律支持,请电话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4-09-29 15:50
你好,建议你协商处理,协商不成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9-29 16:06
现在是否已经办理了过户?如果没有过户是要按法定继承的(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
回复时间: 2014-09-29 16:10
福利房继承也是可以的。但一般是要补偿地价款。这方面的律师有很多,可以关注一些专门做房产的律所。
回复时间: 2014-09-29 16:33
如果是私房 自己的产权   法院就会受理   没有问题的   如果是单位的福利房 只有居住权的那种  那么法院就不会受理
回复时间: 2014-09-29 16:43
你好,对协议反悔,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如果对方已起诉积极应诉。
回复时间: 2014-09-29 17:06
协商解决,不成时,搜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9-29 17:58
如果对方起诉,你可以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回复时间: 2014-09-29 20:40
关键要看房屋产权的性质分析法院是否会受理。如果需要聘请律师可以随时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4-09-30 10:54
首先要确定房产是否为您爷爷的产权。建议电话详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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