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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认定

广西-梧州 12-08 12:23  悬赏 0  发布者:五个木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有一亲戚在塘步驾驶摩托车行驶时,与两架(一架为贵港车)和(一架为深圳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及其父亲受伤。但交警认定为摩托车主要责任人‘摩托车主要承担40%的责任:另外两部车的车主各承担30%的责任。现在摩托车伤员还在医院接受治疗。请问现在可以向另外两个车的车主索取赔偿吗?点样索取?交通认定的比例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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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08 13:03
可以让保险公司垫付,如果经济困难的话。
回复时间: 2010-12-08 15:15
一、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另外两车承担60%的赔偿责任。
二、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任划分不合理的,可以在三天内申请复核。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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