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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问题

湖南-长沙 10-03 12:27  悬赏 10  发布者:a50924…… 给我留言  回答:(2)
2009年因国家道路拓宽征收,征收的是原始老土砖屋。山田土地没有征收。征收前我没有结婚,后来我在后面队上买了地皮起了一间平房,但是没有房产证和建房证。但是又一次面临征收,可能这次会吧山田土地一起征收。我老婆和孩子能享受国家待遇么?
问题补充:
征收时候我爸妈都去世了,我没有能力建房。就没有起房子,还是老房子。户口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有老婆和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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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04 08:28
符合安置条件
回复时间: 2014-10-04 12:01
你讲的问题从法律上讲分两个层次,一是国家层次,二是国家政策。这两个不同。你家的房子没有经过任何审判手续,该房要想得到补偿款,依法有点儿难,再说,如果你村的土地被征收,同时,又对全村的住房给予拆迁安置,那么依法你自己可以得到安置房。你的亲属能否能到安置房,这要看村里的土政策了,比如在北京,不少的村就规定,配偶不在本村,只要登记结婚了,可以得到一个人的安置房,但有的还规定,像这种情况的,能够得到安置房,价格又高于成本价,低于市场价,叫做优惠价等等不一,因为,这不是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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