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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公司的物品借用给家人需要付刑事责任吗?(急用)

河南-郑州 12-08 20:14  悬赏 15  发布者:我求知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的一个朋友在某公司上班,近日因他把单位的手机借给了家人使用,被公司除名并要其付法律责任。我想咨询一下,这需要付法律责任吗?详细情况如下:我朋友的单位在5月份由于会计工作的失误导致一手机丢失,他的单位当时没有寻找或公开此丢失事件。在近两个月后,我朋友(我朋友在此单位的下属营业点上班,兼管理此营业点的帐物。)在他所在的营业点盘其他经销商放在此营业点代销售的手机时,发现一部没有盒子的手机,当时他没有在意。他心想:等手机卖的差不多的时候盒子自会找到。可正好过了几天,我朋友的家人手机坏了,要我朋友给其修手机。他家人暂时没有手机使用,我朋友就把那个没有盒子的手机拿出来借家人使用。可他单位在11月份,用公司丢失手机的主版串号查出使用的手机号码是我朋友的家人后,认定是我朋友盗其单位的手机。我朋友非常冤枉,因为公司丢失的这部手机,早在5月份以前已经从其营业点退库给其公司财务部门,并且当时退库的并不是我朋友本人去退的,退料单上明明是会计已经签名接收的。在他没有借给家人使用的时候,公司会计已经到此营业点盘点过没有公司丢失的手机。我朋友已经让家人买下了那部手机,请问他还需要付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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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20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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