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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男友上海本地,婚前男友以个人组合贷款买了首套期房,目前刚刚付了定金

上海 10-04 03:16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4)
你好,我和男友上海本地,婚前男友以个人组合贷款买了首套期房,目前刚刚付了定金,准备付首付,首付60万元是男友自己的存款,剩下的120万元为他自己组合贷款来还款,原本希望我们的公积金1起还贷来增加还贷利息折扣,减少还贷压力,但是男友告知无法在婚前使用2人公积金,想问这个情况是否属实?男友说婚后女方的公积金可以抵充贷款,请问这样的情况下,女方如何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即女方的公积金抵充部分是否可以在财产分割中得到保护?男方提出,在婚后同意产权增加女方,请问在未还清贷款前是否可以增加配偶的姓名在产权上?综合以上的情况,若考虑女方需共同承担贷款金额的同时,如何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在未来可能会发生财产分割的可能时?请给予法律相关的专业提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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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04 09:12
这是可以诉讼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14-10-04 11:28
1、如果未添加女方姓名,则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该部分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加了名字,则整个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可以加名字。
回复时间: 2014-10-04 16:35
1、如果未添加女方姓名,则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该部分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加了名字,则整个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可以加名字。
回复时间: 2014-10-05 11:06
贷款没有清偿完毕前,加名需要银行同意。双方可以签订协议,来明确双方出资情况和房屋份额。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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