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污染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李波  王远洋  年遇春  吴健弘  
已解决问题

村副主任夜晚强闯私宅,恐吓,并故意损毁财物

 10-04 08:54  悬赏 0  发布者:steven…… 给我留言 地区:福建-泉州 回答:(10)
罗东镇维新村副主任侯锦煌2014年9月30日夜晚强闯他三婶房子,故意损坏大门,桌椅,茶具,并扔进多块砖头等,并且对老人和两个未满5周岁小孩恐吓,事情已经过去好几天了,请问怎么处理呢?受案登记表文号为: 南公(罗东)受案字(2014) 00232
 
另外,9月30日晚,侯锦煌同时电话恐吓侯伟彬,报警登记号:058303/0019491,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10月04日 09时10分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根据您所说的,侯锦煌夜闯他三婶的房子,故意损坏大门、桌椅、茶具,扔进很多砖头,当时是否进行拍照,如果进行拍照,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如果案件已经受理,那么可以到法院询问一下案件进展情况,对于其电话恐吓问题,可以报警处理,将报警登记号提交给法院。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满意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
我的补充: 2014-10-04 09:11
当然,对于村副主任的行为,可以向镇政府进行反映,给予相应处罚。
我的补充: 2014-10-04 09:14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案标准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我的补充: 2014-10-04 09:35
对方行为如果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建议您积极督促和了解公安机关侦查情况,如果一旦法院受理,那么建议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张损害赔偿,维护您的合法权利。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满意答案。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04 10:08
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回复时间: 2014-10-04 10:27
通常按照治安案件处理,一般行政拘留、罚款。
回复时间: 2014-10-04 10:46
您已经报警,公安机关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具体就是给与治安处罚,行政拘留、罚款。您也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赔偿损失。
回复时间: 2014-10-04 10:52
能将事情的前后详细说一下吗?
回复时间: 2014-10-04 12:03
1、副主任做出这样的行为,建议向镇政府举报,给予相应处罚。
2、涉及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建议您积极了解公安机关侦查情况,督促公安机关积极办案,移送法院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开庭时可以提供监控录像、报警登记号作为证据。
3、法律规定:造成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或者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的,都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如果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满意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04 12:32
1、如果已经报警,警察应该依法处理;2、你们应该随时催促警察,及时的处理候锦煌的违法案件;3、你们应该收集候锦煌违法的证候锦煌据和造成损失的证据,并提交给办案警察。4、保留证据原件准备对候锦煌提起民事诉讼。
回复时间: 2014-10-04 14:34
这情况你可以报警的,警察会拘留、罚款处理,如果情节严重会涉嫌私闯住宅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要按照数罪并罚的,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当然这要有证据的,否则是不能成立的。如果不构成犯罪,你可以要求按照治安法处罚他,并要求他承担民事赔偿你的损失。
回复时间: 2014-10-04 14:58
与警察进一步联系要求处理
回复时间: 2014-10-04 20:29
你好,要求派出所依法处理,同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他赔偿你的财产损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西贵港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江苏南京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广东深圳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四川 成都
人气:2083599
重庆 渝中
人气:396250
河南 郑州
人气:530639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8867
河北 保定
人气:16135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4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