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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看杭州市房产局厚脸无耻的狡辩

浙江-杭州 10-05 23:38  悬赏 0  发布者:wjl682……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叫王建良,身份证号码:330106196803214019,联系电话:13335887996。2006年5月17日,我前妻汤碧英瞒着我,叫人假冒我的名义,到杭州市房产局办理了座落于杭州市滨江区西兴镇铁岭花园5幢1单元101室的房屋(属于我婚前个人房产)抵押手续。后经司法鉴定,所有与贷款有关的合同上“王建良”签名及其指纹均不是我所为,该房屋登记行为完全是非法的,所以是无效的。总之,本案杭州市房产局必须承担审查不严的法律责任,因为被抵押房产是我的婚前个人房产,没有我的同意和授权,我前妻汤碧英根本无权处置该房产。尽管汤碧英和假冒我的男人以 “夫妻”名义与银行共同向杭州市房产局申请办理了西兴镇铁岭花园5幢1单元101室房屋的抵押手续,他们侵犯了我的名誉权和财产所有权,完全是违法行为。杭州市房产局在审查抵押人身份的时候,根本没有进行审慎地审查,于2006年5月26日向银行颁发杭房高新他字第06001675号房屋他项权证。杭州市房产局在事后竟厚脸无耻地声称自己没有过错,还堂而皇之地拿出所谓的证据和依据:证据1、抵押登记申请受理单,证明依法受理抵押登记的申请。证据2、抵押登记申请表,证明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共同向房产局申请抵押登记。证据3、房屋所有权证,证明涉案房屋产权为王建良个人所有。证据4、国有土地使用证,证明房屋权属及契税证明。证据5、抵押贷 款合同,证明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抵押贷款合同的事实。证据6 、王建良、汤碧英身份证,证明抵押人的身份情况。证据7、夫妻 婚姻登记,证明申请人夫妻关系。证据8、贷款人营业执照,证明 抵押权人身份情况。证据9、房产抵押承诺书,证明申请人出具的 房产抵押承诺书。证据10、房屋他项权证存档,证明房产局依法审核后,对银行核发房屋他项权证的事实(以上证据均为复印件)。杭州市房产局还递交了有法律依据的《城市房地产抵押 管理办法》。杭州市房产局最后还应该去追究我前妻汤碧英和假冒我的那个男子的法律责任,是他们欺骗了房产局和银行,有刑事诈骗的嫌疑。我这里要向杭州市房产局发出警告:别再厚脸无耻地狡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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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0-06 09:22
直接发给房产局
追问:

谢谢陈律师的指点。

回复时间: 2014-10-06 13:22
在这里警告对方不一定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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