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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几天签了1份购房合同,还交了1万块钱押金,但甲方不是本人签的字

湖北-武汉 10-07 05:54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前几天签了1份购房合同,还交了1万块钱押金,但甲方不是本人签的字,我现在不想买了,押金可以要回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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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07 07:00
这是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1232积分
回复时间: 2014-10-07 10:18
按合同约定处理
回复时间: 2014-10-07 06:01
这是不行的
回复时间: 2014-10-07 06:23
按合同约定办理
回复时间: 2014-10-07 07:08
首先,要看合同是否合法有效(是否附条件或者附期限以及该条件和期限是否成就,如条件不成就,或者未届期则合同不生效)。如果合法有效,要看双方合同的具体约定,如果出现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您可以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如果没有出现,则不能随意解除合同,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关于1万“押金”,要看其性质,是押金还是定金,要是押金,违约金从押金中扣除。要是定金则按定金条款办理。
回复时间: 2014-10-07 07:25
甲方可以授权他人代签合同的,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遵照履行。除非甲方在履行中有严重违约导致你不能实现购房的合同目的,你才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还购房款及利息、押金。建议你在日后针对甲方履行中如不能期交房、房屋质量问题、办理房产证等严重的违约行为,须等待时机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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