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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伤害致残

湖南-长沙 10-08 10:59  悬赏 20  发布者:d56535…… 给我留言  回答:(40)
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在今年3月学院组织的一场篮球比赛进行过程被人用肘撞伤头部,向裁判申诉无果.时也无医务人员在场,后打完比赛回寝室一会后发生呕吐。遂到校医室诊断数时无果,发生昏迷后被救护车拉走至医院进行开颅手术4小时有余。后昏迷11天被数次下病危通知,清晰后右侧肢体活动不便,一度乘坐轮椅。时至近期右侧肢体活动仍有不便。此间花费医药费数十万。所幸的是没有失忆,因撞我者有较明显体态特征,所以完全记得。但苦于没有证据,不知如何才能使凶手得到应有的惩罚,此外此事件过程中应当受到法律制裁的还有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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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08 21:58
你好,像你这种情况,只能找人证或视频监控为证,否则要追究责任人非常难。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11287积分
回复时间: 2014-10-09 09:02
组织者和肇事者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别人不是有意的,构成犯罪的话,建议不要用凶手字眼。
如果你认为构成犯罪,请及时报案。
追问:

其实我正认为他是有意的

回答:

如果你认为是故意的,必须要收集到相关的证据。

回复时间: 2014-10-10 15:46
这种情况由举办比赛的单位承担赔偿的,具体数额按照你的损失承担,因为在比赛中伤,对方不存在故意伤害的。比赛中一方有损失按照损害赔偿的规定由主办方负责的,所以你可以与举办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要求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4-10-08 11:03
您好,要证明碰撞事实、碰撞事实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详询。
追问:

这个因果关系应该不难证明,只是难以证明是谁撞得我

回复时间: 2014-10-08 11:03
到法院起诉解决
追问:

你好,谢谢您的回复。请问应该起诉谁,因为目前来看没有直接证据能证明是他撞的我

回复时间: 2014-10-08 14:40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我的补充: 2014-10-08 14:58
首先,从责任上分析 ,1)你学校是有责任的,你学校没有尽到相应的安全保护义务,在你被人用肘撞伤头部后,你学校没有及时将你送医处理,而且学校在组织比赛时没有医务人员在场,应当认为你学校没有尽到相应的安全保护义务,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2)对你造成直接伤害的人是侵权人,应当承担你的相关费用。
其次,从法律证据角度分析,你需要证明1)碰撞事实(你这种情况只能找在场的证人证明,比如一起比赛的球员、看球的观众、裁判员,如果你当时及时向裁判提出申诉的话,应当有人记得你被撞的事实。2)碰撞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这个可以通过法院申请司法鉴定确定。3)人身伤害的损失(比如你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赔偿金及伤残赔偿金(可以申请伤残鉴定确定等级)等各种费用,这需要你准备好治疗的相关凭证、票据等。4)人身伤害是有诉讼时效的,一般是一年,可以有时效中断的情形等
再后,根据你的情况,建议你委托律师,尽快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尽快向法院起诉吧!

如果您满意我的解答,请采纳为“满意答案”;如有问题,请追问。
我的补充: 2014-10-08 15:05
参见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 12 号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按照第(四),你学校没有医务人员在场,应当认为没有采取必要安全保护;按照第(八),由于你学校没有及时将你送医治疗,导致你伤势加重,你学校也应当承担责任的。
我的补充: 2014-10-08 15:06
如果您满意我的解答,请采纳为“满意答案”;如有问题,请追问。
我的补充: 2014-10-08 15:52
如果你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可以将学校、侵权人、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这样对你最有利,可以使你获得的赔偿最大化。
追问:

关于第八条,学校当时无相关人员在场,是否与“学校发现”矛盾。

回答:

学校组织、无医务人员在场,这两个情节足以让学校对你承担赔偿责任。
建议先和学校协商,说明自身受到的伤害,另外,说明依照法律学校应该承担责任,这样的话,学校一般都会协商处理、避免扩大影响。协商处理对您是最好的解决方式。另外一般来说,大学生都有人身意外保险。单从保险和学校入手,你的医疗费等开支就能得到一定数额的赔偿,实在达不到你的要求,你完全可以起诉。

追问:

那么请问学校只应赔偿一定数额的医药费吗,其他的呢?

回答:

不只是医疗费,如果你构成伤残的话,一般有以下费用项目: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如果你有这些项目可以先列一个明细,然后算一个总的数额,和学校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4-10-08 14:49
你好,是学院组织的,可以申请工伤。
回复时间: 2014-10-08 15:01
您好,可以找当时一起打球的队友证明,建议委托律师
回复时间: 2014-10-08 15:19
你好!可以要求校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校方组织的活动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再者,校方为每个学生缴纳了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以请求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代理。
回复时间: 2014-10-08 15:45
可以要求学校赔偿
回复时间: 2014-10-08 15:48
1、需要证据证明,篮球比赛你中头部被撞伤直至昏迷抢救;2、要证明受伤后学校没有医务人员在场;3、要证明校医室诊断数时无果,没有 及时送医抢救;4、如果是篮球比赛应该有很多队员和观众,收集是谁撞伤的证人证言;5、有了上述证据、证人证言起诉学校和过失撞伤你的同学;6、此案中没有凶手,谁也不需要法律制裁。7、此案是运动中无过错受伤,就是谁承担损失赔偿责任的问题。8、我认为学校组织体育活动,管理不当,应该承担主要责任40%左右赔偿责任;运动有风险,自愿参加,伤者和撞人者各30%的责任。个人意见,不一定对,仅供参考。
追问:

我认为该同学不属于过失撞伤我,因其当时有较明显挥肘动作,且造成的后果也不是过失所能造成的。

回答:

运动损伤,没用充分的证据,不能认定为故意伤害,你的认为是不对的。

回复时间: 2014-10-08 15:50
你的行为属于组织活动 竞技活动,损伤除故意伤害外 ,不好区分过错责任,不过你是代表篮球队比赛,是有组织的,篮球队或其单位应承担你的全部费用。
我的补充: 2014-10-08 16:14
必要时可以考虑讲学院和对方球队单位一并列入被告要求承担你的全部损失赔偿。
我的补充: 2014-10-09 07:01
维权注意诉讼时效,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一年,建议及时主张权利。
回复时间: 2014-10-08 16:51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从责任上分析 ,(1)你学校是有责任的,你学校没有尽到相应的安全保护义务,在你被人用肘撞伤头部后,你学校没有及时将你送医处理,而且学校在组织比赛时没有医务人员在场,应当认为你学校没有尽到相应的安全保护义务,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2)对你造成直接伤害的人是侵权人,应当承担你的相关费用。
    其次:从法律证据角度分析,需要证明(1)碰撞事实你这种情况只能找在场的证人证明,比如一起比赛的球员、看球的观众、裁判员,如果你当时及时向裁判提出申诉的话,应当有人记得你被撞的事实。(2)碰撞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这个可以通过法院申请司法鉴定确定。(3)人身伤害的损失(比如你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赔偿金及伤残赔偿金(可以申请伤残鉴定确定等级)等各种费用,这需要你准备好治疗的相关凭证、票据等。(4)人身伤害是有诉讼时效的,一般是一年,可以有时效中断的情形等
    最后: 根据你的情况,建议你委托律师,尽快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尽快向法院起诉吧!
    如果您对我的解答满意,请采纳为 满意答案,如有一问,请追问。
追问:

请问精神损失赔偿是怎么算的,像我这种情况应当赔偿多少精神损失费?

回复时间: 2014-10-08 17:00
一、学校组织、无医务人员在场,这两个情节足以让学校成为赔偿主体。
二、如果无法确定具体的“致害人”的,学校也无法提供具体的比赛记录的,那么当日所有的上场参见比赛的人员,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三、受害人是在校大学生,属于成年人,对于激烈的体育竞技的的危险性应当有认识;此外,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致害人有明显的故意的,一般不会以刑事犯罪处罚。
追问:

请问什么样的证据能证明致害人是故意的。

回复时间: 2014-10-08 17:19
你好:首先同情遭遇,理解你的心情,从法律角度做如下分析。
1.首先你学校是有责任的,你学校没有尽到相应的安全保护义务,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2.体育比赛如果不是故意伤人,便不是凶手,也不需要法律制裁,只用承担部分民事责任。
3、此案是运动中无过错受伤,就是谁承担损失赔偿责任的问题。
4.比赛有观众的话建议收集是谁撞伤的证人证言,以此来使撞人的人承担责任。
追问:

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致害人是故意的,是不是致害人就没有责任,有的律师体育比赛中造成的伤害,致害人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

致害人需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4-10-08 17:41
收集证据,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4-10-08 17:42
问题律师代理。
回复时间: 2014-10-08 19:48
只要不是故意的属于意外事件,保险的话可以报销的。别的无过错最多人道补偿。
回复时间: 2014-10-08 20:03
校方负有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4-10-08 20:23
依法起诉组织者、对方场上5名球员、裁判赔偿。
追问:

请问所依何法能说的详细点吗?此外如果对方反咬是我方球员撞伤的怎么办

回复时间: 2014-10-08 20:55
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对于你受到的伤害属于在学院组织的比赛当中受到的伤害,并不是对方故意为之,因此,不属于故意伤害,不能按照刑事法律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2、对于你受到的伤害应当按照公平原则予以处理,撞你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另外学校组织的活动,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对于学校组织活动受伤,建议尽量与学校协商处理,你受到的伤害按照公平原则处理最好,而你的学业也需要学校相应的跟进和补课等;
    4、如果实在协商不成,你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以学校、以及撞你的同学为被告主张权利;
    5、根据实际情况,你需要证明你受伤是由于学校组织的打篮球而受到的伤害,另外,你被撞时向裁判申诉时有其他同学知道可以作证,裁判也可以是证人,但是不一定会为你作证;而你回宿舍时与其他多个同学一起回时也可以为你作证,证明你除了在球场上被撞击外,没有受到过其他任何伤害的情况,再有就是你的病历可以证明你是被撞击所致;
    另外,如果是系里组织的比赛,有可能有录像或者学校的其他地方的监控设施是否有对准操场,如果有这样的情况,建议立即请求保全该监控录像资料,这能够更直观的体现出当时你被撞瞬间所发生的情况,也就是让事实再现,因此,如果有这样的证据非常重要。
    以上是本律师的分析和建议,如果还有疑问可电话联系或追加提问,如果对你有所帮助,建议采纳为最佳答案!!
追问:

请问公平原则是什么?此外补偿责任与赔偿责任有何区别?

回答:

你好,公平原则就是谁都没有过错,确实有人受到了伤害或者损失(比如像举行运动会或各类比赛一样,属于“体育运动”而不是故意伤人),但是没有过错方,但是又不能将损失都由受损失的一方全部承担,那么造成损失的相对方就应当按照该公平原则补偿受到损失一方的部分损失。
而补偿即是按照公平原则或者其他相关的规定予以适当的弥补方式。而赔偿是属于有过错方对对无过错方的责任承担。
建议与学校进行商谈补偿或者赔偿的方式以及各方对你的损失的弥补数额等,达到和谐处理较好,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再走法律途径。

回复时间: 2014-10-08 21:31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你受到的伤害属于学院组织的比赛当中受到的伤害,而此伤害并非其他当事人故意所为,因此,无法按照刑事案件进行主张;
    其次,对于你受到的伤害应当按照侵权责任法上的公平原则予以处理,如果能够找到相关责任人,可以与其沟通,主张要求对方承担一定赔偿责任,对于学校来说,因为其组织的活动,原则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再次,根据您所交代的问题,目前苦于没有证据,如果无法找到或者有相关证据能够证明您的伤害是由于明确当事人造成的,建议您找学校沟通,最大权益保障您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果与学校协商不成,你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以学校和撞你的同学为被告要求赔偿;
    最后,您目前的关键为题是寻找证据,那么事发时是否有证人在场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您的伤害是由于某人所致,所以,如果没有证据,您主张起来是很困难的,只能根据学校组织活动中受伤,跟学校协商沟通,让学校为此事承担一部分费用。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满意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
我的补充: 2014-10-08 22:03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如果没有过诉讼时效,建议您尽快跟学校和侵权人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建议您起诉,要求承担损害赔偿。人身损害涉及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辅助工具费、后续治疗费、鉴定费等,如果需要,可以来电详细咨询。
追问:

请问赔偿的医药费是报销前的还是报销后的?

回答:

您好,如果您在学校投保了意外伤害险,那么可以先走保险这条路,这样会给您减轻一些负担,如果仍然无法满足您治疗费用,可以起诉或者跟学校协商要求就剩余费用进行赔偿。

回复时间: 2014-10-08 21:52
收集证据,最好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4-10-08 21:53
协调不成。直接起诉。依法维权
回复时间: 2014-10-08 22:13
与其找撞你的人赔偿,还不如直接找学校。首先,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和你的描述来看,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次,找直接撞你的人赔偿,你可能存在举证不能或者举证不足的情况。
我的补充: 2014-10-11 20:57
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为了使你获得最大利益,建议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条来处理。其内容是:“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都来承担连带责任。这能有效的化解你目前证明少的困局。
我的补充: 2014-10-11 20:58
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为了使你获得最大利益,建议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条来处理。其内容是:“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都来承担连带责任。这能有效的化解你目前证明少的困局。
追问:

证明某个人撞我可能证据不足,但可否共同起诉上场的5人。

回答:

你的思路很正确,是可以。但是,对方可以反驳可能是同队人员撞击造成你的伤害。

追问:

那就一起起诉,我可以选择不要同队同学的钱

回答:

可以的。但是,你在放弃这部分权利的同时,相应的利益也会减少。

回复时间: 2014-10-08 23:51
先找到目击证人 再报警
回复时间: 2014-10-09 06:37
应当向学校索赔。
回复时间: 2014-10-09 09:23
伤残等级?案情重大,建议电话联系咨询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吧?
回复时间: 2014-10-09 12:57
你好,可起诉学校。
回复时间: 2014-10-09 13:53
学校也需要负责,及时收集证据起诉。
回复时间: 2014-10-09 15:29
如果撞你的人找不到,或者难以找到有力的证据证明是那人撞的你并导致你严重受伤,建议你把主要目标对准学院跟篮球比赛的组织者,他们是不可能逃脱责任的!从你的描述当中,我没有看到学院跟比赛组织者对你主动承担哪怕是些微的责任,这是非常不负责任的态度!
另外,我也的确认为学院跟比赛组织者的责任远远大于撞你的人,那人既然只是被学院的比赛组织者招呼来参加比赛的,相信他只是在比赛中莽撞了些而已,撞你并非故意,把他称为“凶手”是不是过了?从赔偿的能力来讲,也应该是学院更强,事情发生在学院,责任就是学院的!
追问:

这实在不是一个莽撞所能作罢的,你不知道我在承受这何种痛苦.
我曾数次被下病危通知,这恐怕不是无意的行为所能导致的。颅骨是人体最坚硬的骨头,其实骨头哪块不硬。无意的撞一下怎么会导致颅骨骨折

回复时间: 2014-10-09 22:03
你好!就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体育竞赛,特别是有人体直接冲撞接触的对抗性体育竞赛,是一种激烈的竞技性运动,此性质决定了参赛者难以避免地存在潜在的人身危险,是可能出现人身伤害后果的,参赛者自愿参加比赛,属甘冒风险行为。因此,在体育竞赛规则和道德规范中,对于冲撞虽可能被判犯规而对参赛人判罚,但对因这种冲撞造成人身伤害的,致害人一般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主要是由“受害人同意”这一民法原则所决定的。所谓受害人同意,是指受害人参加某种活动时,其事先作出甘愿承担某种损害后果或致损风险的明示或默示的意思表示。当出现这种损害或致损事实后,致害人即可据此抗辩,免除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受害人同意这一原则,但体育竞赛中致害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已是一种约定俗成,法律也应当认可体育竞赛中的这种惯例。 
2、双方的对抗行为属正当体育活动行为,不存在严重违反体育比赛规则或故意致人损害。在打球过程中与人发生碰撞所造成的人身损害,他人并无侵权的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他人如果存在很明显的打人行为,须承担责任!
3、既然是学院组织的球赛,学院要承担全部责任!可以认定为公伤!
4、你的证明责任:你的伤是在该次比赛中受的!

如果满意,请采纳!
追问:

针对律师的回答我有几点要说:1.虽是受害人自愿参加比赛但所承受的伤害显然超出了所能预期的范围。2.双方的对抗行为自然是正当的行为,但此事件中被害人出现严重的颅脑损伤,甚至出现颅骨骨折的情况,显然不是正当的对抗所能造成的后果。事实上责任人当时有很明显的挥动手肘的行为,这难道不算严重违反体育规则。3.想请教律师此事件认定为工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回答:

1、尽管超出预期,但还是属于可以接受的范围;否则根据“谁主张谁举证”你必须承担对方故意的举证责任,否则对方没有责任!而要证明对方是故意,显然不是一般的难度!
2、你可以上网查查,足球比赛中,踢断腿的比比皆是,伤人者有没有负责任?
3、此事件认定为公伤,不是工伤,是因公负伤,不是私人之间组织组织的比赛当然由组织者担责任!
4、法院有判例针对放学后私人之间篮球赛受伤赔偿一案,伤人者是不负民刑责任的,该案例是根据法律公平原则处理的!你的情况属于学院承担!
5、如果学院不承担,起诉学院,胜率很大!

追问:

我想问其实做什么都有分险,有些风险是可以忽略的。比如我这种,我从5年级开始 看篮球比赛断腿断胳膊的有,但其实也是个别的现象。实在是没见过能撞成脑外伤的。我怎么可能因为一种从来没见过的风险放弃参加比赛。还有我想请问根据我受伤害的程度是否可以间接证明致害人有故意或严重违反体育规则的行为,事实上当时其存在明显的挥动手肘的行为我如果找到证人是否就能让他承担责任。

回答:

1、根据受伤害的程度是否可以致害人有故意行为——根据诉讼证据规则,间接证明要构成证据链条才可以!
2、根据受伤害的程度是否可以证明致害人有的行为——可以!但是,即使严重违反体育规则也不可能让他承担责任!
3、即使进行诉讼,必须准确设计诉讼——把学校和球队成员共同起诉是可以的,只是增加一点诉讼成本——最终可能是学校承担!

追问:

那我是否就没有办法让致害人承担责任了,请问什么是证据链条怎样才能构成证据链条,谢谢。

回答:

证据链:至少包括以下三个要求:一是有适格的证据;二是证据能够证明案件的证明对象;三是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对案件事实排除了合理怀疑。所谓“孤证不能定案”就是如此!
没有办法让致害人承担责任了?——能否找到观众作证,必须要证明对方的行为属于故意才可以让对方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同样由学校承担)!

回复时间: 2014-10-10 09:13
发生碰撞时,裁判对此事知晓可以要求学校就此问题处理。本案起诉学校,根据公平责任原则,学校也是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的。更何况学校在组织篮球赛的过程中存在处理不及时,不得当的过错责任。
回复时间: 2014-10-10 10:21
你好,无需证明谁撞的,共同危险行为起诉。
追问:

请问什么是共同危险行为

回答:

你从事的活动具有较强危险性。

回复时间: 2014-10-11 09:48
要求学校赔偿
回复时间: 2014-10-11 11:30
建议聘请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4-10-11 14:46
你好 类似的案件比较多 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大多倾向于学校没有责任 原因在于体育活动本身具有较高的风险性 另外你们是大学生已满十八周岁 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现在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属于故意的以外 只能以民事侵权案件追究对方民事责任 你可以寻找一些当时在场的其他人帮你回忆一下现场发生的情况 起诉的时候还是建议将学校作为被告 以上我的个人观点 只供参考
回复时间: 2014-10-11 17:08
您好,收集证据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希望可以帮到您。
回复时间: 2014-10-12 15:46
你好!可以收集证据,要求相关责任人赔偿。
回复时间: 2014-10-14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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