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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公产房由谁来承租?

天津-河西区 10-08 21:49  悬赏 0  发布者:tjfang…… 给我留言  回答:(10)
我爷爷是天津城市户口,有一套公产房,我奶妈已经去世,我爷爷有三个子女,我爸爸是大儿子,还有两个姑姑。现在的户口本里有我爷爷、二姑姑和二姑姑的女儿。我爸爸和大姑姑的户口都不在我爷爷的户口本里。如果将来我爷爷过世,这套公产房由谁继续承租呢,我爸爸可以承租吗?在户口本里的二姑姑如果想独占那套公产房,我们怎么办,有办法阻止吗?如果那两个姑姑想三家均分,我们有什么办法独自获得承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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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08 22:10
首先,公产房不能算作遗产,不能由法定继承人分配;其次,公房的承租权一般是由与承租人同住的近亲属享有,未与承租人同住的人不享有,更不能分配。
回复时间: 2014-10-09 10:52
建议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4-10-09 16:02
同一顺序只能协商
回复时间: 2014-10-08 21:53
协商处理。
回复时间: 2014-10-09 00:14
继承人共同协商确定,否则无法解决,因为公产房你们没有产权,或者共同出资购买产权共有房屋
回复时间: 2014-10-09 09:04
您好,根据《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户籍迁出本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申请过户。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只能由一人申请过户,符合过户条件的家庭成员有两人以上(含两人)的,应当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申请过户。”所以如果想变更承租人,您的家人应遵循上述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在协议过程中出现问题需要帮助,可以联系律师。
回复时间: 2014-10-09 10:09
您好,协商解决,你父母取得承租权,给姑姑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4-10-09 11:23
原承租人死亡,由其父母配偶子女协商一致变更过户,没有办法独自获得。
回复时间: 2014-10-09 11:39
公产房只能变更承租权,且只能变更到一人名下。需要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4-10-09 12:37
最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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