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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吉祥电器

陕西-渭南 10-08 22:47  悬赏 0  发布者:雨晨妈妈 给我留言  回答:(5)
渭南高新区吉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怎么回事呢?去年买的电器当时签订的协议每年返还货款的百分之二十五连返三年。电器购买时比平时卖价要贵一百多元呢。今年到了返还的日期9月25至10月5日,打电话咨询返还日期日开始是10月2号后来又说10月5号,10月5号去店里咨询说会计没在等到10月8号一定返而且电器城门上也有通知。可气的是今天打电话没人接,去电器城门竟然上锁了,碰见一位我和一样的顾客那位大哥说他也是来要返款的,去年他买了一万多块钱的电器让8号来取返款。这家店会不会倒闭呀?会不会趁晚上搬货跑人呀?我做为消费都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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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08 23:09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2,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4-10-08 23:48
到工商局投诉
回复时间: 2014-10-09 08:42
你好,可以向工商局,消协投诉
回复时间: 2014-10-09 09:59
去消协投诉吧。
回复时间: 2014-10-11 13:06
立即向工商局的12315举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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