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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向子借钱购买3-5年后可上市交易的廉租房而产生的房产纠纷

河南-信阳 12-10 09:50  悬赏 20  发布者:gyj8842 回答:(2)
2010年初,已离异10多年一直没有住房的父亲向市里申请了一套廉租房(以他自己的名义),可是由于经济原因无力购买,于是父亲向儿子(为独生子)提出借款购房的要求,并承诺自己在此房居住至百年后将此房给儿子,(可在此期间父谈有一女友),于是父子口头达成协议,在2010年3月26日儿子交了第一批购房款2万元(购房款共计4万余元),此后2010年7月儿子无意间发现父亲的女朋友已怀孕7个多月,经过询问父亲与女友有意隐瞒儿子,并二人已决定将孩子生下,此时离缴纳购房尾款临近,请问如果儿子续交剩余房款,那么,儿子采取哪种途径(如何公证)才保障自己在父亲百年后或法定能上市交易时,能顺利得到此房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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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10 09:53
可以让你父亲立遗嘱,确定他去世以后房产由你继承。
回复时间: 2010-12-10 09:53
可以由你父亲立书面协议,指定房屋由你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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