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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分得地基,盖好新房后,房产证夫妻需要共署名吗?

浙江-杭州 10-12 10:05  悬赏 15  发布者:330路公交…… 给我留言  回答:(5)
问 题: 前几年,老房子被拆迁,村里按人口(我姐一家,姐夫哥哥一家,两位老人)及原房产面积综合因素,分得地基十间。两位老人考虑年纪已长,晚年在两位儿子家度过,就将属于他们的那份均分给两个儿子家庭。新房由两位儿子家庭自行建造,我姐姐他们家卖了一个地基,留下四间,盖好并装修好了,现在要做房产证,老人觉得地基是他们的,所以房产证应该属我姐夫的名字,没必要写儿媳妇的名字。我姐夫也觉得,夫妻多年,也没必要麻烦。但是作为两个孩子的母亲的姐姐,婚后一心为这个家劳心劳力,毕竟房子不仅仅是房子,是一个家,她觉得既然是两个人共同努力的,就应该属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律师,您的建议呢?如果万一有一天离异,这样的情况新的婚姻法会对女方不利吗?
问题补充:
这个应该是婚后共同财产,但是怎样做对女生方比较有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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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12 10:15
本身就属于你姐姐他们的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至于老人送的,如果只写姐夫名字的,那属于姐夫个人财产。
追问:

所以如果只写我姐夫一个人的名字,地基就算老人赠送我姐夫个人,房产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吗?

回答:

那问题是,老人肯写上你姐姐名字吗?

回复时间: 2014-10-12 10:33
最好写上双方的名字或约定好。
回复时间: 2014-10-12 10:33
这个可以协商,但最好写上名字就属于共同权利
追问:

如果房产地产都是夫妻同署名的话,就相当于以后是共同权利。如果两者均只是属我姐夫一个人的名字,那地产属于我姐夫个人,房产属夫妻共同是吗?

回复时间: 2014-10-12 10:50
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最好一起签署。
回复时间: 2014-10-12 14:17
共同财产,加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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