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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于补偿津贴

北京 10-13 09:34  悬赏 0  发布者:马彦文 给我留言  回答:(13)
女方为初婚晚育,男方为再婚再育。现合法生育二胎,请问产假应该怎么休?正常产假90天,晚育奖励一个月,请问女方可否享受奖励一个月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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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13 10:58
根据合同约定的履行
回复时间: 2014-10-13 09:35
你好,一般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回复时间: 2014-10-13 09:36
按劳动合同履行
追问:

请问是按照晚育的还是正常的产假来休呢

回复时间: 2014-10-13 09:46
你好,可以修晚育假
回复时间: 2014-10-13 09:46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回复时间: 2014-10-13 09:47
按照法律规定休假即可
回复时间: 2014-10-13 09:59
看合同中有无这相关约定。
回复时间: 2014-10-13 10:05
你好,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4-10-13 10:17
您好,一般是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4-10-13 11:22
你好,按劳动合同履行。
回复时间: 2014-10-13 11:28
你好,一般由准生证时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4-10-13 13:26
您好,目前劳动者都享有产假及相关产假权利,但是不同的单位或者地区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建议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核实相关情况
回复时间: 2014-10-13 13:52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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