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消费权益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朱建宇  李波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钻戒上的钻石丢失,卖家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吗

湖南-湘潭 10-13 12:07  悬赏 0  发布者:370545…… 给我留言  回答:(1)
2012年11月在老凤祥店购买6千元的钻戒1枚,2014年9月钻戒上的钻石丢失,当初购买时店家承诺可钻戒换钻戒,但并未告知只可等值产品兑换,且未告知饰品一经售出不回收。现本人拿去店家处理时,店家要求补钻费2800元,或可直接换等值6千元的成品钻戒1枚,但同样是要补交2800元。本人是想直接换取扣除钻石2800元后的相应价格的成品钻戒1枚,但遭到店家拒绝。我想咨询:钻戒在多久的时间内钻石出现掉落、丢失,卖家应承担责任? 另,本人想直接换取扣除钻石2800元后的价格换取成品钻戒1枚是否是做为销费者的正当合法权利?购买时店家以开具不了发票为由不提供发票,我还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吗,是否在有效举报期限内?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13 14:23
1、不开发票是可以举报的;
2、钻石丢失,那要看丢失的原因是什么,是你自己使用不当还是钻戒的质量问题;
3、售出的商品可以兑换同价位的商品,如果一开始就协商约定好的,则从其约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江苏无锡
安徽合肥
江苏苏州
广东深圳
广东茂名
黑龙江黑河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18674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64480
辽宁 锦州
人气:441911
湖南 长沙
人气:546111
福建 泉州
人气:1962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2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