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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日本村里有个人,没事找我爸岔,而且先动手打人,还备有武器(镰刀)

陕西-延安 10-13 21:3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前几日本村里有个人,没事找我爸岔,而且先动手打人,还备有武器(镰刀),将我爸打成肩膀臂小骨折还在医院,这是不是刑事??我哥随后劝解和恶人发生冲突打了恶人,这会不会对我们不利?但他人无事在家,我爸在医院住院,。当时我爸拉着恶人还报警,警方人员来了只拍照那恶人不管我方人员的伤势拍照,还说一些有的没有得话,那工作人员中有那恶人的亲戚我很确定,我很想知道的是,这属不属于刑事?在法律上会怎么处理这件事情,?我爸吧的医药费精神费,还有这几日耽误做事了等等,会怎么个赔偿,那恶人三番五次给我村还有我家破坏,当然这些我知道不重要,我相信法律会将这种人绳之以法,我想知道了解对我方更多的知识,拜托了,在此我致以深深的谢意,谢谢,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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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13 21:42
可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先要进行伤情鉴定
回复时间: 2014-10-13 21:43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公安机关立案后,你爸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你爸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爸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5,打人者致你爸伤害依法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而且还需要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通俗点说就是既要打,还要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4-10-13 21:50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回复时间: 2014-10-14 09:17
你好,警方不作为可以向上级公安局投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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