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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如何判离婚的

广东 10-14 12:52  悬赏 0  发布者:夕阳学 给我留言  回答:(7)
男方以日子根本过不下去了,同时又在外面与别人同居为由,上诉离婚,可是女方不同意。想问一下法院是如何判离婚的。谢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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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0-14 14:04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婚内夫或妻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的权益有照顾。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回复时间: 2014-10-14 12:58
建议女方收集男方有外的证据离婚时要求赔偿,要求平分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4-10-14 13:02
坚持不理。
回复时间: 2014-10-14 13:03
判处离婚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
回复时间: 2014-10-14 13:21
法院根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来判断是否支持离婚
回复时间: 2014-10-14 13:50
一方不同意,一般第一次开庭都不会判离婚的。
回复时间: 2014-10-14 14:44
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话,法院会判处离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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