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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 10-15 16:03  悬赏 0  发布者:刘明 给我留言  回答:(5)
婚姻事实经过(婚姻诈骗)
2013年8月份经亲戚(我三姨娘:杨天美)的朋友(王叔:)介绍,对方是西昌市太和填李家坎(刘启兵)家大女儿刘娟,已离婚。 
2013年8月10号那天相互相约在西宁她家小娘(刘启英)家家里见面,现场:有介绍人(王叔)、有我三姨娘(杨天美)、有刘娟家小娘(刘启英)一家,有刘娟家母亲,刘娟(带上一岁左右的儿子)。见面相识交谈后,当天都已满意,都愿结为夫妻好好结婚过日子。她母亲和她家小娘已看准了我,愿意要招我做上门女婿。现场人都说,他们只能帮我们介绍了认识后,今后的相处和各个方面得靠我们自己,叫我和刘娟要好好相处,好好的过日子。并说“我在外上班挣钱,要拿回来交给媳妇保管,最近两年先把房子修起来。” 
彼此也相互了解对方,(她是嫁给太和镇太和村3组,李辉,回族;离婚后又回到娘家,并带一个儿子回来是由她承担。她家是两姐妹,原本是她妹留在家里的,刘娟离婚回到娘家后,她就留在家招婿上门,然后又把她妹嫁了出去)。由于我在攀钢上班,我们都是利用手机电话和短信来培养感情,建立起了爱。
过两天后,第一次相约出来,叫我买见面礼,说手机坏了。当天在名店街已就买了一部2598.00元的手机给她,在一起的时间不超过3小时,她拿起我买给她的手机就回她家了。(此事的收据被刘娟收藏,但都有人证明,因有几天我和刘娟之间沟通存在问题,打算不交往了,并通过我三姨(杨天美)和刘娟家小娘(刘启英)准备要回此手机。在杨天美和刘启英之间还闹过,产生过误会,介绍人都知道有这事)。
2013年8月16号,被刘娟和她母亲邀请去她家吃饭,为了认识她家在什么位置,家里的条件情况。交友、认亲、增加友谊和亲密度。当天现场有:介绍人(王叔)、我三姨娘(杨天美)、三姨爹、刘娟家表哥(她姑姑的家儿子,张X一家)等,吃饭时有两桌多人,当天现场所有人都愿望我和刘娟好好相处过上好日子,好好挣钱先把房子修起来。当时刘娟把我叫到大门口后,说:今天这么多人,现在都有同一个目标去奋斗,共创未来,你就不给我点面子吗?“她用手比了一个钱的动作”,我明白了。随后,我找到我三姨娘和介绍人商量后,在现场正在吃饭的桌面上,由介绍人(王叔)和我三姨娘(杨天美)亲手交给了刘娟现金2000.00元。 
2013年8月19日,在河西(熊熊孕婴)给她儿子买奶粉(贝因美)桶装奶粉共2桶合计:680.00元(单价340.00元/桶);衣服、玩具、等其它未记。(在河西熊熊孕婴收银台的电脑上有记录,只要输入刘新雨或刘娟的手机号码15181543493就可查到)
2013年8月28日,她到攀钢工地来找我,当天又在河西(熊熊孕婴)给她儿子买奶粉(贝因美)桶装奶粉共2桶合计:680.00元(单价340.00元/桶)。有据可查
2013年9月6号,我请刘娟和岳母去我老家看看,耍一趟。刘娟要求我给她买衣服才去,说她没衣服。当天上早在沃尔马买了衣服和裤子,合计:1千1百多元。并向我要了2百元去给我女儿和我弟弟的孩子买小礼物。(用我的钱给她争脸)
2013年9月20日在西昌城里,上街逛商场买衣服、裤子、鞋子、等(包括她儿子的)当日开支合计2300.00元。(由于收据和超市收银一样打的是小单,小单被刘娟所收,未在家里找到,只有鞋子的收据在床头柜里找到,共两双,刘娟一双,帮她妹买了一双,收据单编号为:NỌ0001114)
2013年10月23号,刘娟叫我给她儿子买儿童电动车,轿车型880.00元正。2014年4月份又买了一架儿童挖挖机280.00元正。收据单号:NỌ0167225;挖挖机收据在床头柜找到时是撕坏了的看不到收据单号
2013年11月份,刘娟提出叫我和她结婚,要求:要和她结婚过日子就必须要拿10万的彩礼钱,并必须要买家具。经双方父母商量后,都愿为了结婚过上安稳的好日子,有个安稳的家,我家同意给她家10万的彩礼钱。
决定后,我在公司申请领款和借款后(7万3千多),又请母亲从老家借了5万元现金。在予2013年11月23号,我母亲到达西昌长途汽车站后,是我三姨娘去接的,在三姨娘家吃了下午饭后,由我三姨娘和三姨爹陪同母亲开车送到刘娟家。由于我在攀钢上班,当日下午我请公司领导(敬开勇)送我到她家,领导(敬开勇)在她家吃了晚饭就回攀钢了。晚上我要求刘娟和岳父、岳母,给彩礼时让村里面有一两个人来证明这事,反而被刘娟说我家一点不信任她家,没有一点信任度,要在这里安家过日子,第一步要的就是信任;岳父说:“一点信任度的没有还安什么家,结什么婚啊!”并且有你家三姨娘家两个在,如果你怕我拿起这10万块钱跑掉,那就算了,最基本的信任度都没有,就不结这婚了。为信任二字,我就打消了让人来证明这事的念头,就没有坚持让人来证明。我就叫我母亲拿出借来的5万加上我借的就亲自点清了10万的彩礼交给岳父在次清点,数量10万元正确后,当时是刘娟所收。岳母当时叫我剩余的钱不要装在身上,不安全,接着就去把家具买回来了。(当晚现场就有:我三姨娘家两个、岳父、岳母、我母亲,刘娟,我)她家已收了彩礼。并在当晚就商量请客,商量后,决定于2013年的12月14号的天在家里自办请客。所以就是给这10万彩礼和看日子请客吃饭她家的未经介绍人,但介绍人知道都有此事。
从2013年11月25号至12月11号挑选家具。(25号至29号都有双方母亲参与一起购买),55阴吋的液晶电视4千9百9拾9元;床6千多加床上用品全套;沙发7680.00元;冰箱1250.00元;四金手饰(戒指、手链、耳丁2对)都是万足金,价值总额5千多;衣柜1900.00元;大圆桌320.00元;电脑桌240.00元。家具买好后并说西昌这边结婚都是由男方出钱办酒席,要求我拿2万元出来由她父母经办(这个要求是家具买好了后提出来的),我又拿了2万元出来给刘娟由她父母操办酒席。岳母对请客要求:说是杀猪请客,不准说结婚请客。(买家具所花费接近3万元,加办酒席的钱共5万多元)。在2013年12月14日那天共办了接近10桌。刘娟家的亲戚送礼未收,我家这边亲戚送的礼都收了,总共7千300元。在2013年12月15日晚上被刘娟全部要走7千300元。说,是我到她家安家,由她当家,钱财都要由她保管起明年修房子。
收据单号分别是:衣柜:NỌ0070103;冰箱:NỌ 0002729;电脑桌NỌ0060257;床和沙发撑上明珠有证明,有据可查;电视发票号:00050256国美电器西昌世纪摩尔商城收银台有据可查(有证明)。
2013年12月9号,刘娟叫我和她带起她儿子去照一岁半的成长留念相片,所选套餐是800.00元正叫我给钱。(达达购物楼上 “儿童天堂” 金夫人摄影所拍,只要在收银台输入“刘新雨”有据可查,发票定单号:0013448.)(有证明) 
由于我在攀钢上班,帮公司老板管理技术、带班,在2013年冬月和腊月前两个月,每月她叫我交出工资,我每月工资是7千元,这两个月就被刘娟要走了1万2千元正,当时说过由她保管最近两年把房子修起来。未请客前社长(刘X)家两口,有天晚上特意来刘娟家看我,也说过,叫我在外挣钱,要拿回来交给老婆保管起,把房子修起来才是大事。
后来,她每次买衣服或其它东西都要叫我一起,都要买双份,甚至买三份,有她孩子的或她父母的。有她的就必须要有她小妹(刘芳)的甚至她妹夫的。(有很多所买的东西基本想不起来所用了多少钱了)。2014年2月3日在“戈美其鞋店”买鞋1双235.00元;2014年5月16日同样在“戈美其鞋店”买鞋1双240.00元;收据单号分别:NỌ0028606和NỌ0098461.
2014年正月初八我就去了攀钢,开年后由于工期紧、任务重,我平常带有七八个工人上班,到三月份平均每天都有13个工人,多的时候有15个。岳父也同我在一起做了一个多月,他也知道这些事实。后来公司对我工资的调整为:固定工资不变7千元/月,另在所有工人的工资总额中给予15%的管理费。从2014年2月10号份执行。后一直到2014年7月份每月的平均工资都是1万4千元左右。每月的1号至10号发工资,刘娟都按时到工地来要走了我的工资钱,每月都要走了1万3千元由她保管。在工地上刘娟要走我每月的工资钱时现场都有工人:分别有:游发局、何兴勇、周国万、岳父和我爸等人。刘娟要走了我5个月的工资,总6万5千多元由她保管起修房子。
2014年4月份,老板支付4月和5月份工人(15人)的生活费,共1万元,是我主动交给刘娟的,因为请刘娟帮我们工人煮饭(煮饭的工资另已付清),并由她操办、安排平均每天8至10个人的生活,但多数的米和菜都是从刘娟家里买来的,当时就算给了她家钱的,肉是拿钱给岳父由他每天早上来上班时在街上买起来的。但刘娟只煮了一个月的饭,(因为刘娟已怀孕)。之后的菜基本是我拿钱出来叫工人去买,由我爸和岳父煮的。并且有几个工人都是当地人,只吃中午,晚上就只有三四个人吃。所以在这几个月的生活费开支中,在老板给1万的生活费中刘娟最多开支了2千元,还剩8千元在刘娟手里。结果刘娟给我说“工人生活费她拿去给自己买了一辆电瓶车了”因为家里那辆电瓶车我骑在工地上来了。我问过刘娟怎么不用我给你的工资钱去买电瓶车,为什么要拿工人生活费去买?岳母说“每次的工资钱刘娟拿回来,有两个月给了她了,其它的就拿到银行去存掉了”。
2013年冬月和腊月我要求办理结婚证,岳母的回答是,村妇联说了,政府年终都在搞结算忙得很,不办结婚证。过年后我要求刘娟办理结婚证,她用各种方式拒绝了我,到最后两次说她身份证被掉了,没身份证办不到结婚证,最后一次说补办的身份证还没有拿手到,办不到结婚证的。有一天她打电话给我,她说:他在医院去打B超,包包被小偷了“戒指、手链、手机、所有东西被偷了”,2014年6月9号那天专门请假回家,在名店街超强手机店又去给她买了一部POPO手机1389.00元。(当天收据是我放在我电脑包里的,收据单号是:NỌ0189224)此手机在太和派出所录口供那天,陈警官叫我交出来他看过,(此经过在后详细说明)。
2014年6月24号,由于天气热,刘娟怀孕2个多月要求我买空调,最后买了一台“空调扇”可制热/制冷,1380.00元,达达百货收据单号:NỌ:20131539699;
2013年9月9日至2014年3月,给她儿子在太和(阳光孕婴店)所买的(贝因美奶粉)共12桶,(单价330.00元/桶),加尿不湿等等,总额4428.00元。(有证据)其中给她儿子在(沃尔马)买了一套特别的衣服1千3百多。
由于工程工期紧,但我时常都回去,可回去她从不和我说话并不理我,只有要钱的时候找我说话,并且晚上从不让我碰她,并对我拳打脚踢,每次回去都对我这样,后来我回去的时间就越来越少了。5月份后蚊子多了,她在我们2米宽的床上挂两床蚊帐,在一张床上完全已被隔离,我太气了,就买了床2米宽的蚊帐挂起,她又用冬天睡的被子把中间隔离开(象田硬子一样的打起),这种情况就一直到7月中旬。
6月30号下班后我回去,一家人都对我不满,晚上吃了饭后,岳父就很愤怒的说:刘明,你除了吃还会做什么?狗你可以喂下不?我说喂就喂嘛什么嘛?岳父就说“凶”6月28号那天早上的事你还没有给我个说法呢?我问他什么事,他就很凶猛的站起来还打了我,他说你带了个女的在工地上去,我来上班到工地时看到那女的正在穿衣服。我就说:我走得正,行得端,6月28号那天,那个女员工是和她男朋友去西昌耍了早上回来,一早刚回来要换工作服上班,在8点左右,正好你看到。(因为工程基本要完成,只有两个工人在那里住,当时工人都在现场有:何兴勇、游发局在现场)。其实岳父当天正常上班也没有说什么。6月30号晚上就为这事就闹了起来,并在晚上12点被岳父连打带推的就把我赶了出门,叫我滚。到夜里2点左右,刘娟的二妈和岳母的劝说下才把我叫回去。因为岳父吃饭时喝了两杯白酒,回来后,我也没有计较什么。为了调和家庭关系,好好过日子。第二天我就打电话给老板说我不来上班了,家里忙。每天和他家挖责耳根,双手都起满了血泡,直到 7月5号下午洗好责耳根后,刘娟在煮饭,我就去割羊草,走的时候给刘娟打了招呼说割羊草去了,等我回来,他家已经吃过了饭,也没问我或叫我吃饭,等我去厨房看到的结果是,要饭没饭,要菜没菜,剩下两碗饭还热热的在狗碗里冒热烟,肉和菜都在猪桶里去了。当晚我没有吃饭,晚上她一家还是叫我滚,闹到晚上12点后,决定明天去找介绍人(王叔)。7月6号一大早(岳父、刘娟、我)就去普格找到了介绍人(王叔),经王叔的调解和劝说后,大家表面上都同意介绍的意见,回家好好相处,我们就回来了,每天继续和他家挖责耳根。直到7月12号晚,他家又没有叫我吃,我只好去街上买方便面回来泡了吃。晚上大家都在沙发上坐起看电视,岳父就叫我,把我叫答应了后,岳父说:“刘明我压根就没想过要你入坠我家,只怪你命不好,来帮刘娟还债”。当时我就听明白此话的意思,我假装没听懂,不明白,我反复的问:“爸,这什么意思?我不懂?没听明白?”并反复的问了他四遍,岳父都未说话。          岳母就接过去说:刘明,你爸的意思是“你看左邻右居都把房子修起来了,你要在这里安家好好过日子,那叫你爹妈拿点钱出来,我们也拿点,一家投15万出来,先把房子修起才是大事,只有把房子修起来,你才会把心放在家,才会过上安稳的日子,我们才会放心。”当时我没有正面回答岳母(在我心里感觉就是个骗局),岳母就问我:你是不是还没有想好啊?不想在这里安家和刘娟好好过日子了吗??我说:妈,我还在想爸刚才说的那两句话,(岳父说:“刘明我压根就没想过要你入坠我家,只怪你命不好,来帮刘娟还债”)。岳父就叫不准说了,睡觉了。睡后我又问刘娟什么意思??但她对我一直不说话,不答理我。   
由于工地上有事,老板叫我回去处理,7月13号早上7点20分左右我就起床去上班了,我的手机在床头充电,就被刘娟拿走并收藏了,怎么都没找到,到8点左右,我就给刘娟说,那我用新手机了哈(就是2014年6月9日那天我给她才买的新手机),她没回答我。我拿上手机就匆匆上班去了。走时还逗了她儿子,并给她打了招呼说了有事要去攀钢。走时只是多说了一句,你家这样对我也许我不回来了。刚进攀钢大门,太和派出所的陈所长就打电话给我,说刘娟家在太和派出所已报了案,说我偷了她家5万元现金跑了,叫我马上到派出所。由于工程上是急事,没有准时去。7月14号2点钟,我去派出所被陈警官录取了口供(共满满的9张纸并签字按手印),取了我所有的十多处指纹,采了我的血型,派出所并要求我24小时待命,所以我就在太和航天旅馆住下了。晚上岳母打电话给我,向我道歉,承认报了假案,虐待了我,要我回去好好过日子,说第二天来接我回去,并请上社长和村书记一起到太和派出所消案。(有电话录音为证,但至今没去消案。现我要求赔偿名誉损失,他家报我偷走了5万,我要求赔偿我2万的名誉损失)
在7月14号那天,我解开刘娟手机屏锁,看到刘娟的手机上两条信息是,6月30号晚上12点45分刘芳发信息给刘娟,叫刘娟不要和我过日子了,不要再骗了,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不要说还要和我过日子;另一条是7月6号那天去(王叔)普格回来的路上刘娟发给刘芳信息,叫刘芳把我的笔记本电脑收藏了锁掉,并说电脑是她(刘芳)买的,我去上班不准我带走。(在我心里一直不明的是,她从不主动联系我,除了叫我交出工资钱和购买东西的电话,她从不给我打过一个电话,发信息从不回,她的QQ加起加起都把我删掉,从不让我翻她的包包,我要求过看她的身份证和离婚证都被她拒绝了,反而被她雄起,请你不要提起离婚这些事,否则你不要说我对你心黑);在这一年当中,我问她要过5元钱的车费都未要到,刘娟还说要钱怎么不问爸妈要。闹后,岳母打电话给我说“钱”刘娟拿去存了,没钱,为要5元的车费这事还打了几次电话,吵了半个多小时。从我去她家唯一的给我买了一件60多元一件的衣服,其它从未享受过所有一切一分钱的东西。
7月15日早上的确请上了社长和村书记到了派出所,但陈所长不在,未消案。然后刘娟和岳母租了一辆电三轮到旅馆接我回家。当时我想为了好好过日子,为了刘娟肚子里面5个多的孩子,为了重新搞好家庭关系,我也就回去了。  
7月15日晚上她家请了派出所的陈所长、社长、村妇联、到家里去吃饭、喝酒,调解了下,叫我们好好相处过日子。结果他们一走,到第二天岳父就把我和刘娟分开过,岳父和岳母另设了厨房,把碗筷全部收走了,我和刘娟在原厨房。岳父扛了一袋米给我,岳父说她家要菜没菜,要地没地,叫我要吃啥子自己去买。结果就只把我一个人分开,为了把我逼走,他家一样吃得喜笑言开的,可是我哪里还有钱啊,我只能每天吃大白米饭,放点盐巴、味精。白天看电视岳父把总电源的闸刀搬了,这种情况有三次以上。有一天,玩我自己的电脑,他又把我的电脑插头拔了,电话线拔了收掉,网络摩登和路油器收藏掉。当时,我气了,我说:“爸,电费500元、500元的我去交过三次(电费1500.00元); 网费,我给你买的电信手机1280.00元 ,送了13个月的网费,我说半年的还不到,不可能就用完了”。岳父反而问我,你在工地上500元能吃几天?然后他就把手机从裤包里拿出来,取了卡放在沙发上;说“还你”,来,你的手机,,,结果被岳母抢过去用力在地上摔了几次,坏了。并且他还打了我,我报了110,110来了,了解了情况,劝说后走了。  
我每天吃的是白米饭放点盐巴、味精,还每天还要去和他家挖责耳根,直到8月6号那天,他家把所有的碗筷和盐巴、味精统统收拾了,就连我走工地上带回去的20多斤猪油全部拿完,门上了锁,我没吃的了,受不了老,终于被他家逼走了。走时他家全家都在,我就带了一套衣服和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她家不让我拿走任何一件东西,衣服也不让带走,并说笔记本电脑是刘芳的。我给社长打了电话,社长叫我报警,110来了,确认了笔记本是我的,衣服是我的。所以我借坐派出所的小车离开了她家,一直没有任何所有的联系。 
到9月20号这天,我打刘娟电话,可她把我电话设成了黑名单,在第二天再次打刘娟电话就成了空号,我只有拨打岳母的手机,电话一通,我叫了她一声妈,这久下雨有点冷了,我要回来拿衣服。可她说,你打错电话、认错人了,我已经不是你妈了,要拿东西必须要有派出所或法院的传票才能进这屋,电话就被挂了。
10月1号,我打电话给村妇联主任,请问下我放在刘娟家里的户口薄问题,村妇联主任回复我说,刘娟家的要求是,要拿户口薄必须要有公安或法院的传票才能去拿,并说刘娟肚子里怀的孩子在7月已经去医院做人流了。直到现在我真的不知道怀了快6个月的孩子,未经我同意就去医院做掉了, 6个月的孩子在无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就被刘娟所害,请求有关部门,一个成型的孩子这样所害是合法的吗?要求刘娟要拿出合法的依据来,为什么要害死无辜的孩子?我真不知道这孩子是否是我的,她为什么要这样做?是否她一直只是为了用各种方式来骗取我的钱财。这样的女人太可恶了,我希望用法律手段来制裁,还我一个公道,还凉山人民一个好的口杯。 
我要告她家婚姻诈骗,报假案,成型的孩子无辜被害;要求,归还我的所有物品和钱财;赔偿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费,帮她家挖了一个多月的则耳根工日费。请求政府、公安、法院有关部门公平公正为我伸张正义,秉持公道。特此为谢!
                                
                                   受害人:刘祥云13981590805
                                         201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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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15 17:28
您好,可以搜集证据起诉维权。
追问:

谢谢你!龙律师!请问下,构不构得上婚姻诈骗啊???

回答:

您好,不构成诈骗罪。民事纠纷,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4-10-15 16:08
你好,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追问:

谢谢你!周律师!请问下,构不构得上婚姻诈骗啊???

回答:

需要有证据证明的。

回复时间: 2014-10-15 16:35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
追问:

谢谢你!李律师!请问下,构不构得上婚姻诈骗啊???

回答:

不构成诈骗

回复时间: 2014-10-15 19:01
你好,鉴于你的情况,直接搜集相应的证据向法院起诉
追问:

谢谢你!都律师!请问下,构不构得上婚姻诈骗啊???

回答:

你好,对方的情况是不能认定为诈骗罪,认定为感情问题,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要求女方退还彩礼,获得支持的几率较高。

回复时间: 2014-10-15 21:18
搜集证据法院起诉
追问:

谢谢你家门!刘律师!请问下,构不构得上婚姻诈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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