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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财产分割

 10-17 07:27  悬赏 0  发布者:001257 给我留言 地区:广西-南宁 回答:(4)
农村集体宅基地上建房,宅基地.使用权为父亲的名字,房屋实际建设者为三儿子,房屋初建时其他子女并无争议,几年后其他子女可否以宅基地为父亲名字要求分割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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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10月17日 10时12分
如果你父亲还在世的,可以把产权转到你名下或遗嘱。如果你父亲不在世的按继承处理。具体可以电联咨询。
追问:

如果按继承处理,是继承父亲的宅基地还是连地上房屋一起继承?

回答:

可以立遗嘱。如果房子是你建只是处理的问题,但也要由你父亲证明房子是你所建。

追问:

父亲有书面证明房子是我所建,那该如何处理呢?谢谢你的关注。

回答:

那就可以证明房子为你所有,不是你父亲的遗产,你兄弟就无权要求分割。

追问:

感谢你的回答,法律中所说的“地随房走”,既然房子是我岀资建造,并且我与父亲同一户口本也属一户人,其他兄弟又早已分家,又有了自己的宅基地,应该说宅基地他们也无权要求分割了?

回答:

是的,既然已经分家,地已分给了你,虽然是用你父亲的名申请宅基地使用,但这是只是程序上,地和房子的实际所有是你,你兄弟无权要求侵害属于你的财产。

追问:

非常感谢陈律师百忙之中的回答。祝你好人一生平安。

回答:

不用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身陷纠纷,心难平时静,,如今得陈律师耐心讲解,令我如释重负,身心轻松了很多,再次感谢陈律师。你的举手之劳,却帮我很大的忙。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17 07:32
按当时的约定履行。
追问:

当时并没有什么约定,父母有赠与儿子宅基地的意思,但一值没更名给儿子。

回复时间: 2014-10-17 07:44
可以提前约定好。
追问:

建房时并无什么约定,父母意思是赠与三儿子,其他子女当时也没有争议,但赠与并没有去更名,可否视赠与不成立?

回复时间: 2014-10-17 08:18
建议及时办理过户到三儿名下,否则以后容易要求分割
追问:

农村宅基地现在无法过户,若有父母亲笔书面赠与书,还能要求分割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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