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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再婚家庭子女财产分配问题

 10-17 10:12  悬赏 0  发布者:cjqcjq……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唐山 回答:(6)
再婚家庭,男方有一子一女,女方有一女,男女双方组成家庭有结婚证,婚后没有再生育,现男方与女方先后去世。男方去世前曾有协议将所居住的一套房屋赠给儿子。现在女方女儿要求继续父母名下的土地,理由是:房子给儿子了,土地就应该给她。这个情况如何处理?急!
问题补充:
女方与男方再婚时女方女儿仅10岁左右,现在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了,是否能与另外两个子女同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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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10月17日 10时24分
男方去世前曾有协议将所居住的一套房屋赠给儿子,该套房子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男方有权处分,如果是男方与女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则男方赠与房屋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男方不得处分另一半属于女方的财产。

女方女儿的说法毫无法律依据,我国是房地一体主义,房随地走,地随房走,这是有严格法律规定的,且是强行性的规定。
如果这是男女双方夫妻共同财产,父亲将房产赠与儿子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女方的女儿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些是可以实现的。
有女方女儿的财产份额。
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上你!
追问:

房屋是婚前财产,就是一般的农村房屋。在农村分配土地时,女方女儿来时只有10岁,母女也分得了她们的一份,她的那一份土地理所当然归她所有,如果土地没有继承权,那法律上对父母的土地使用权如何分配有规定吗?涉及到以后土地征用补偿问题。

回答:

土地是不可以继承的,土地承包的收益可以继承,不能要全部,按照法定继承和其他子女共同继承。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多谢各位,明白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17 10:16
家庭内部矛盾 以协商为主 否则只能依法裁决 就要看哪个子女有继承权 可以继承了
追问:

三个子女都尽了赡养义务,支付生活费等,是否都有继续权?

回答:

不好说 还要进一步分析 因为这涉及到 继子女的问题

回复时间: 2014-10-17 10:28
形成事实抚养关系了
可以继承继你的遗产
  • [北京-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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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0-17 10:29
房地一体,不能分离。
房屋产权人享有土地使用权。
且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个人没有所有权,不存在土地继承问题。
追问:

在农村经常有这种现象,就是父母去世后父母分得的土地分给几个儿女,如果有土地征用补偿,谁的地谁得钱。“土地使用权”法律上有分配办法吗?

回复时间: 2014-10-17 11:22
您好,建议协商处理
追问:

问题是协商不一致

回复时间: 2014-10-17 12:46
你好,若系农村房产,只能继承房产,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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