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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分割

江苏-南京 12-11 14:37  悬赏 20  发布者:花开的季节 给我留言  回答:(2)
因感情不和,男方提出和女方离婚(男方提出离婚时无共有财产),女方不同意,男方坚持,大概接近两年了女方才同意,女方要求男方给五万元,两人签了离婚协议。在离婚之前半年男方单位有优惠房出售,男方自己一个人出钱买了房子,首付是十一万元,三十万贷款。离婚后四个月女方知道男方在办离婚手续前半年买了房子,就向男方索要十万元,如男方不给,女方想通过法律解决。
想问的是,女方要求男方的条件是否合理,房子是否为共有财产,如果是共有财产,男方和女方各应该得到多少?
(男方交首付十一万元,三十万元房贷,男方已还三万元。财产应该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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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11 14:47
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回复时间: 2010-12-11 18:46
夫妻共同财产,你得房子,你补偿给她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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