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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遗嘱有效吗

 10-19 19:38  悬赏 0  发布者:ysfysf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枣庄 回答:(2)
立遗嘱人:刘章,男。汉族,1943年2月5日生,住天津市大港区张庄三排18号
  我经竟考虑立遗嘱如下,我的砖房4间,刘树房前,按法定继承,之前所立遗嘱作废,之后所立遗嘱无效,本遗嘱为最终遗嘱,委托我侄刘安监督。
     、

                               立遗嘱人:刘章
                                    2014.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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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陈亮律师
  • 电话:13581500295
  • 60591积分
回复时间:2014年10月19日 19时41分
一般可以,建议做一下公证。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19 19:41
应当有效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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