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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已征用过的土地出行道路还要缴纳占用公路补偿费吗

 10-21 13:42  悬赏 0  发布者:长安农民工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西安 回答:(2)
我们是西安市长安区的一家企业,10年前在长安区西汤公路旁怔用了一块地建厂,征地算面积时,丈量到了公路的中心,工厂的大门就开在西汤公路边,可以说:在我们的征地区域内,半边公路的土地使用权是我们企业的。现在公路管理部门说我们的出行道路和公路连接占用了公路用地,要收我们的占用补偿费。
请问律师:我们已经征用过的土地,正常建厂,出行道路是否算占用公路用地?公路管理部门要求企业缴纳公路占用补偿费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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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10月21日 18时53分
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建议及时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权。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请采纳。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律师的精辟回答让我们明白了一个道理,法律的作用是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但绝不是以罚款和收费为目的。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21 14:32
应该向当地政府咨询问问,土地使用权归政府管理,或者国土资源局。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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