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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家里漏水,楼上租户不提供房东电话,是否该担责

安徽-合肥 10-24 01:37  悬赏 10  发布者:中国功夫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家近期刚刚装修好,但是厨房和主卧位置已经开始漏水,已经多次找楼上住户,但是楼上现在住的是租户,房东已经不在当地,租户说房东在我们这里有一个代理人,代理人来我家看过一次,后来就没有下文了,现在租户拒绝提供房东和这位代理人的联系方式,而且物业和社居委多次协商无效,我现在应该采取什么方式解决这个问题呢?是否可以起诉这位房东?这位租户不提供联系方式是不是也有法律责任?
问题补充:
如果楼上租户推脱,不配合调查漏水原因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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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24 10:58
应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回复时间: 2014-10-24 21:15
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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