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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的住房基金,我妈妈有权利得到吗?

山东 07-28 15:55  悬赏 15  发布者:guaidi…… 给我留言  回答:(4)
爷爷今年4月份去世了,不过单位有住房基金,这里边存在户口问题(很难改户口)所以我姑姑他们放弃了这个基金(但是并没有明确定,当时她们办这个事,我们家人都不知道,后来难办了,她们就不办了,但是并没有书面放弃基金的文字)。之后我妈妈找人办了这些事,也办妥了,就等着给钱,如果姑姑她们不知道,我们可以拿到这些钱,就是怕她们知道以后,不讲理,要这个钱。(说明:爸爸去世十年了,但是妈妈领着我跟姐姐,也一直没有改嫁,跟家里人的关系也很好)这种情况下,我妈妈有权利得到这些钱吗?而且办这个事好了好多钱。 
问题是在我家人面前,我妈妈作为儿媳妇有没有权利继承,我妈妈要钱也是给我跟姐姐的 
有什么办法我们可以理直气壮的拿到这些钱!而且不怕我姑姑他们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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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8-07-29 09:40
根据你说的情况,你妈妈没有,你们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08-07-28 16:34
    继承法有明确规定,如果你妈妈对你爷爷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此外,如果你姑姑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就认为你姑姑放弃了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08-07-28 21:45
你和你姐姐对这笔钱都有代为继承权,而且如果你妈妈对你爷爷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回复时间: 2008-07-29 10:09
继承法有明确规定,如果你妈妈对你爷爷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你姑姑也有继承权,但是你妈妈为此事所花的费用可以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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