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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回避

北京-朝阳区 10-27 20:15  悬赏 0  发布者:eqfydl…… 给我留言  回答:(14)
某法院刑事庭法官审理民事庭案件,当事人可以以什么理由申请该法官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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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27 20:16
这种情况,不是回避的理由
  • [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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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4-10-27 20:20
您好,不可以
回复时间: 2014-10-27 20:21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其中,当事人指本案的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近亲属指上述当事人的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本项范围除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还扩至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另外,审判人员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也在回避之列。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办案人员或者某诉讼参与人虽然不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但他们或其近亲属仍有可能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因此法律规定了此项理由。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由于对案件他们已形成了自己的看法,所以就容易先入为主,影响公正处理案件,因此,应当回避。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由于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因素在现实中可能存在的表现还有很多,立法中无法一一列举,因此,本项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但必须注意,“其他关系”只有达到了“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时,才符合本项规定的精神。(法.律教育网整理)

  (五)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这是《刑事诉讼法》第29条第1款鉴于惩治司法腐败的需要而作出的特别规定。
回复时间: 2014-10-27 20:34
申请回避
回复时间: 2014-10-27 20:17
你好,一般不算的。
回复时间: 2014-10-27 20:25
你好,对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是有重大影响,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10-27 21:05
一般无法以此理由申请法官回避
回复时间: 2014-10-27 22:13
不在申请回避的范围。
回复时间: 2014-10-28 07:37
你好,与案件当事人或者案件有利害关系。
回复时间: 2014-10-28 09:18
你好,以法定的回避理由。你所述的不算此理由。
回复时间: 2014-10-28 09:59
需要符合法定的回避条件
回复时间: 2014-10-28 10:14
存在利害关系。
回复时间: 2014-10-28 10:56
你好,申请回避需要符合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检察、审判人员,以及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自行回避:①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②本人或本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③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代理人。④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未自行回避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申请他们回避。司法人员未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未申请回避时,司法机关有权决定其回避。侦查人员在回避的决定作出前,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当事人在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均可申请回避,如回避的申请被驳回,可申请复议一次。
回复时间: 2014-10-28 15:05
您好,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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