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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甲方,怎么走法律程序?怎样才能维护自已的权益?

广西-钦州 10-28 19:35  悬赏 0  发布者:李家珍 给我留言  回答:(1)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要追溯历史的根源,得从一九五四年前说起:本来甲乙双方并不是同一个香火厅(即祖公厅)的,

因当时双方人口少,宅基地多,加上乙方的先辈们整天到甲方游说,甲方的先辈们才勉强同意合伙共建香火厅,并于一九五

四年农历八月初一动工兴建两座坐西向东的泥砖瓦房,其中甲方移至南边,建在本来属于自已的宅基地上,而乙方则建在北边将

甲方的老房屋拆除重建,这样就形成甲乙双方南北分界的现象。直到一九九六年秋乙方自行迁回他们的旧宅基地重建,并自

立香火厅,而甲方一直在原处不动,这样经历了六十年的风吹日晒,狂风暴雨的洗礼,加上乙方的没有拆除的旧房屋没有修

整(其中拆除了部分,还留有几间),现已变成危房,影响到甲方香火厅的安全。因此,甲方欲拆除旧香火厅,重建香火厅

在原处,但乙方不同意,出来阻挠,要求将现在的香火厅二分之一分给他们,但甲方不同意而造成的纠纷。


说明以下几点: 

1、综上所述的情况,本村的老人凡超过75岁以上都知54年前的事并都可以作证。


2、乙方已经在十八年前主动迁出香火厅,乙方迁出后一直由甲方维护和使用。


3、起建多年的香火厅现已老化,甲方要在不动砖脚,不扩大也不缩小的原处重建香火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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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0-28 19:39
这是可以诉讼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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