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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能这样判吗

湖南-株洲 10-29 12:51  悬赏 20  发布者:135000……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骑电动车跟摩的撞上了,摩的上有人摔伤了,双方的车都给朋友搞走了,交警来了,什么现场都没有,昨天去交警大队,交警说没有现场,判我们双方都有责任,为什么双方都有责任,交警要判我一个人出医药费,说1万以内要我一个人出,超出一万一千,我出10500,对方出500这样的,判对方只陪我的电动车修理费,对方开的是摩的,人是从他车的摔下来的,。有这样的案例吗,求解。。交警只这样说了,没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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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0-29 14:37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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