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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

陕西-宝鸡 10-29 20:11  悬赏 10  发布者:bingya…… 给我留言  回答:(2)
7月中旬在网上看到《武汉久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布的招商信息,就咨询了一下,没想他们非常热心,每天好几个电话把人说的心动,结果合同一签完,给我上架服装的发价说是厂家供货,价格绝对低,结果竟然比其他同式样同品牌的贵出一至二倍,根本无法卖出;还有关于自己挑选上架服装的数据包本来都给的,交完钱也不给了,怎么打电话都没有回答。我认为这是商业类欺诈,完全被骗了。请问我该怎么做?能要回我的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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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29 21:07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2,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4-10-30 09:04
不要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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